1、连云港宏兴研磨材料有限公司2020年4月21日火灾事故调查报告讲解了2020年4月21日晚8时50分,位于连云港市赣榆区城头镇后黄墩村的连云港宏兴研磨材料有限公司发生的火灾事故情况。该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为213.8万元,但未造成人员伤亡。报告详细描述了宏兴公司的背景信息,包括其成立于2006年1月,法定代表人多次变更至胡玲玲,并且实际控制人为周平,而公司因环保不达标于2017年被关闭,主要设备拆除后又非法恢复生产。事故发生时,宏兴公司实有员工15人,非法组织生产的产品为二叔丁基过氧化物,涉及多种危险化学品原料如叔丁醇、双氧水和浓硫酸。此外,报告对宏兴公司的现场总平面布局进行了细致说明,企业内设有
2、三个车间和四个仓库,各车间与仓库内均有复杂的生产设备及储存设施。同时,还阐述了宏兴公司非法建设和生产的具体过程,从2019年6月至12月期间,在未履行报备审批手续的情况下,采用未经正规设计的图纸私自建设三套二叔丁基过氧化物生产装置,并在春节及疫情期间持续进行非法生产活动。连云港宏兴研磨材料有限公司2020年4月21日火灾事故调查报告适用于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特别是从事石英砂、硅微粉加工销售的企业,以及涉及化工类产品生产加工的企业。它为相关行业提供了深刻的安全警示,强调了合法合规生产经营的重要性,提醒企业在进行任何建设或生产活动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安全生产条件符合标准,避免类似非法建设和生产行为的发生。同时,对于地方监管部门而言,此报告有助于了解此类企业的潜在风险点,加强对辖区内企业的监督力度,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