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S340 线 东安县紫溪市镇路段“12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2022 年 1 月 22 日 15 时 10 分许,S340 线东安县紫溪市镇中心村路段发生一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 3 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 160 万元。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省、市领导先后作出批示,要求全力救治伤员,做好事故善后,查明事故原因,依法依规处理,举一反三,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各项措施,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总工会和东安县人民政
2、府派人参加的永州市人民政府 S340 线东安县紫溪市镇路段“12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市纪委监委同期成立追责问责审查调查组,依规依纪依法开展追责问责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检验鉴定、调阅资料、人员问询、专家论证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一、事故发生经过及应急处置情况(一)事故发生经过(一)事故发生经过2022 年 1 月 22 日 15 时 10 分,陈*年驾驶湘 M9CZ73 号普通二轮摩托车(搭乘徐*兰、
3、陈*)从村道 C79A 线横穿 S340 省道(由北向南行驶)时,未按规定停车让行,与李*驾驶沿S340 线由东向西行驶的湘 M08877 号重型自卸货车(免费帮朋友装载着用于紫溪市镇塘复村填路的废砂石)在 S340 省道紫溪市镇中心村路段相撞,因李*采取紧急左转避让和制动措施,致使湘 M08877 号重型自卸货车的货厢向右侧翻并压到唐*飞驾驶的湘 M66785 号小型普通客车车头(对向车道,沿 S340 线由西向东正常行驶),货厢侧翻的废砂石掩埋了摩托车搭乘人员徐*兰、陈*,造成陈*年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徐*兰、陈*当场死亡,及三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二)信息接报情况(二)信息接报情况20
4、22 年 1 月 22 日 15 时 14 分,东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122值班人员接到报警后出警;15 时 35 分,120 救护车到达事故现场,将伤者(陈*年)送往东安县人民医院。15 时 38 分,东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庙口中队出警民警赶到事故现场,随后大队长肖海洋等人员也赶到事故现场开展处置工作;17 时 10 分,东安县人民医院通知伤者(陈*年)经抢救无效死亡;17 时 15 分,现场沙土清理完毕,发现沙土掩埋 2 具尸体(徐*兰、陈*);18 时 12 分,东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向市交警支队和县公安局上报事故信息;18 时 55 分,东安县委办电话向市委办报送事故信息;19 时 06
5、 分,东安县政府办向市政府办报送事故书面信息;19 时 10 分,东安县应急管理局接报事故书面信息;19 时 12 分,东安县委办向市委办报送事故书面信息;19 时 35 分,东安县应急管理局向市应急管理局报送事故书面信息;19 时 24 分,东安县委办向省委办报送事故书面信息;20 时 14 分,永州市应急管理局向省应急管理厅报送事故书面信息。(三)应急救援情况(三)应急救援情况事故发生后,市委副书记、市长陈爱林第一时间传达贯彻省领导批示精神,对事故处置和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作出安排部署。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侯文,省应急管理厅协调处长宋立冬,省交警总队事故预防支队副支队长沈文锋,市应急管理局总工
6、程师刘勇,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宋志雄,东安县委书记唐何、县长蒋华、常务副县长李月红、政法委书记陈爱民等领导先后赶到现场,指导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二、事故有关情况(一)车辆驾驶人情况(一)车辆驾驶人情况1.1.陈陈*年,男,汉族,年,男,汉族,5959 岁,家住东安县紫溪市镇大源村岁,家住东安县紫溪市镇大源村 8 8组,身份证号:组,身份证号:4329221962*10154329221962*1015,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系湘系湘 M9CZ73M9CZ73 号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人。号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人。受伤程度:死亡。2.2.李李*,男,汉族,男,汉族,3939 岁,家住东安县紫溪市镇回龙村岁,家住东安县紫溪市镇回龙村 1 10 0组,驾驶证号:组,驾驶证号:4329221982*26104329221982*2610,初次领证日期:,初次领证日期:20072007 年年8 8 月月 2727 日,有效期限:十年,发证机关为湘日,有效期限:十年,发证机关为湘 M M,准驾车型,准驾车型:B2:B2,20132013 年年 8 8 月月 1515 日换证,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