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03.080.30CCS A 12DB50重庆市地方标准DB50/T 14312023困难群众节地生态安葬服务规范2023-06-10 发布2023-09-10 实施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DB50/T 14312023I前言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则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重庆市殡葬事业管理中心提出。本文件由重庆市民政局归口并组织实施。本文件起草单位:重庆市殡葬事业管理中心、重庆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重庆市石桥铺殡仪馆。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杨胜普、张程、张
2、俊、刘荣英、叶亚平、曾涛、詹萌萌、原新根、陶小容、戴彩霞、张艳。DB50/T 143120238困难群众节地生态安葬服务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困难群众节地生态安葬服务的基本要求、服务费用补贴对象、服务机构和场所设施、服务人员、服务提供、管理规范、服务改进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困难群众节地生态安葬补贴事宜的办理。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232872009殡葬术语MZ/T 0182011殡仪接待服务MZ/T 0342
3、012公墓业务接待MZ/T 1342019节地生态安葬基本评价规范MZ/T 145殡葬服务机构业务档案管理规范3术语和定义GB/T 232872009界定的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困难群众people in straitened circumstances生活上有困难,且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人员。注:本文件提及的困难群众特指第5章确定的对象。3.2节地生态安葬land-saving and ecological burial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为价值导向,采用花坛葬、草坪葬、树葬、深埋、格位存放等不占或少占土地、少耗资源、少使用不可降解材料的方式安葬骨灰或遗体。来源:MZ/T
4、1342019,3.2,有修改3.3安葬事宜代办人burial agent承担安葬事宜的单位或个人。4基本要求DB50/T 143120239应提供规范服务、公开服务、文明服务和满意服务。5服务费用补贴对象享受困难群众节地生态安葬服务费用补贴的服务对象包括以下类别:重庆市在册的孤儿;重庆市在册的城乡低保对象;重庆市在册的城乡特困人员;重庆市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注:重庆市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需持有的证件或证明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重庆市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证、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出具的有效证明。6服务机构和场所设施6.1乡镇(街道)6.1.1应将困难群众节地生态安葬费用
5、补贴事项纳入本级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编制办事指南。6.1.2应在乡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设置服务窗口,配置相应服务人员,提供困难群众生态节地葬费用补贴政策咨询和事项办理服务。6.1.3服务窗口应放置节地生态安葬政策宣传册和重庆市困难群众节地生态安葬费用补贴申请表(见附录 A),供现场免费取阅。6.1.4应在村(居)服务场所的明显位置设置政策宣传栏,开展困难群众节地生态安葬费用补贴的宣传,宣传内容应包括:a)困难群众节地生态安葬费用补贴的政策文件;b)困难群众节地生态安葬费用补贴的办理流程;c)经认定的重庆市节地生态安葬单位和葬式目录;d)96000 殡葬服务热线;e)行业主管部门监督电话。6.2
6、公墓服务机构6.2.1应依法成立、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6.2.2应为经民政部门批准、依法依规提供服务的经营性公墓、城市公益性公墓和农村公益性墓地。6.2.3应建有节地生态葬葬式墓位,且按照民政主管部门节地生态葬式核实确认程序纳入重庆市节地生态安葬单位和葬式目录。6.2.4服务场所应满足 MZ/T 0342012 中 4.2 的要求。6.2.5应设置办理窗口,配置相应服务人员,提供困难群众节地生态安葬费用补贴政策咨询服务和事项办理服务。6.2.6办理窗口应放置节地生态安葬政策宣传册和重庆市困难群众节地生态安葬费用补贴申请表(见附录 A),供现场免费取阅。6.2.7应在办理窗口醒目位置设置政策宣传栏,开展困难群众节地生态安葬费用补贴宣传,宣传内容应包括:a)困难群众节地生态安葬费用补贴的政策文件;b)困难群众节地生态安葬费用补贴的办理流程;DB50/T 1431202310c)节地生态安葬葬式指南;d)96000 殡葬服务热线;e)行业主管部门监督电话。7服务人员7.1基本素质要求7.1.1熟悉殡葬政策法规和当地殡葬相关风俗礼仪知识。7.1.2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工作细致认真。7.1.3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