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村社区及公共服务设施设置规范讲解了农村社区及其配套的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和管理规定,适用于新建设或改造中的农村社区,从基本原则到详细的技术要求进行全面阐述。此文件按照标准化工作导则GB/T 1.1-2020起草,并且由相关政府及学术机构提出并归口实施。主要内容包括术语与定义的介绍,其中“农村社区”被定义为基于共同利益形成的社会治理共同体。该文稿强调设置农村社区及公共设施时需契合实际情况,如坚持因地制宜,保留乡村风貌以优化生活环境;注重尊重乡村的传统习惯,促进文化传承和增强社区认同感;推行民主进程,鼓励社区内民主协商及居民自治;提升服务效能,致力于完善农村社区服务体系,推动城乡公共资源配置均等化
2、。关于具体农村社区配置方面,规范指出,应以单个行政村为基础确定为一农村社区,遵循其原有边界作为依据,并根据户数与人口情况分为不同类别的农村社区,相应地配备适当数量的社区工作者。而在社区公共设施方面,文件提出应考虑设施的功能和服务性质,采取相对集中与适量分散的模式进行建设,同时确保社区内有完备的服务体系如商业、文体、绿地等项目,服务于农村生活的各个方面。农村社区及公共服务设施设置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改建农村社区项目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本标准特别针对农村地区的实际需求而定制,主要目的是为了指导重庆市范围内各农村社区合理地进行规划和发展,使社区结构更加规范化、现代化。此外,规范也适合涉及乡村规划建设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地方政府决策者以及直接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相关单位使用,为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提供技术支持,确保公共服务设施能真正满足当地居民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