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总工程师负责具体领导本单位的安全技术工作,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技术领导责任,副总工程师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对其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1、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技术规程并认真贯彻执行。2、定期主持召开车间、科室领导干部会议,分析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技术问题。3、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时,研究和采取安全防护措施。4、设计、制造新的生产设备,要有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措施,新建工程项目要做到安全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产,把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关。5、督促技术部门对新产品、新材料的使用、储存、运输等环节提出安全技术要求,组织有关部门研究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安全技术问题。6、定期布置和检查安技部门的工作,协助总经理组织安全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负责制定整改计划,组织有关部门实施。7、参加重大事故调查,并做出技术方面的整改。8、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技术教育。9、有权拒绝执行上级安排的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指令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