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讲解了企业总工程师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责与任务。文章指出,企业总工程师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并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技术工作负责。根据建筑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企业总工程师需要针对工程特点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在审批或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此外,文章强调了企业总工程师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方面的作用,包括培训安全骨干、特种工上岗培训以及对入场新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和考核。同时,企业总工程师还负责审查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中的质量措施和安全措施,对重点工程项目主持制定质量、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生产。文章还提到,企业总工程师需主持工程质量检查工作,参与安全生产的季度、半年及年终总结会,提出问题和隐患并督促整改。最后,企业总工程师还需负责全公司的技术管理工作,提出工程质量通病的预防措施,并参与重大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确保“三不放过”原则的落实。企业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适用于建筑行业的企业总工程师及其相关管理人员。该文件为企业总工程师在安全生产管理中的具体职责提供了明确指导,帮助他们在日常工作中更好地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升。同时,该文件也适用于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作为监督检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