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1、对公司承建工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劳动保护方面的技术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2、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规程、制度、条例,审核制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和安全操作规程并落实执行。3、组织并审批项目工程安全专项方案并切实落实贯彻执行;参加重、大、难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制。4、负责审查改善工人劳动条件的技术措施项目,认真解决施工生产中的安全技术问题。5、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6、定期布置和检查质量管理科、安全管理科、质量技术科等部门的工作;协助组织安全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负责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有关部门实施。7、对本企业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时,从技术上负责,组织审查其使用和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性,组织编制或审定相应的操作规程,重大项目应组织安全技术交底工作。8、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技术教育。9、有权拒绝上级发布的严重危害及安全生产的指令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