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事故案例分析 (一)事故案例分析 (二)我市三年来生产安全死亡事故情况(2010年-2012年) (三)企业安全管理现状分析 (四)遵章守法,警钟长鸣 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解析,(一)、事故案例分析 1、“9.21”机械伤害事故案例。 2、“9.24”火灾事故案例。 3、“7.4”物体打击事故案例。,1、“9.21”机械伤害事故案例。,事故基本情况某年09月21日上午,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的打浆车间内,工人龚某发现输送机滚轴与输送带之间有杂物,虽然一般情况下即使有少量杂物输送带还是匀速转动,不会卡死,但可能会导致输送带跑偏,为了能使机器正常运转,龚某准备将杂物清除掉。事发前龚
2、某站在输送机的西侧,掏杂物时,输送机并未关闭,输送带和滚轴都在运行,他将右手伸进输送带内,将整个身体胸部以上都伸进输送带里,结果右手被运转的输送带带进滚轴,从而把整个人也卷了进去,输送机因为被龚某某的身体卡住而停止转动。事故发生后,现场粉罐车驾驶员聂某在第一时间发现并及时通知车间人员,救援人员在关闭输送机后将龚某某移出,但龚某身体多处受挤压,已经死亡。 事故原因分析 在输送机没有关闭并停止运转的前提下,直接将手伸进输送带中去掏杂物,导致右手被输送带带进滚轴,从而将整个人也卷了进去,造成身体多处受挤压而死亡。,打浆车间,打浆车间内的输送机,输送机滚轴与输送带,死者,2、“9.24”火灾事故案例。
3、,太仓某塑业公司X年在厂区内建造了一个彩钢棚车间,作为木屑造粒车间。次年年初,在位于该车间内西北侧安装了三台木屑制粒机,由溧阳市某公司供应并安装,同时预留了一台制粒机的位置用于以后扩产。该车间三台制粒机安装完成后一直处于调试及试生产的状态中。 事故发生经过及救援情况 1、事故发生环境及背景说明 (1)事故发生环境 事故发生在太仓某公司木屑造粒车间内的制粒设备料仓内,料仓位于该车间西北侧,离地高度约2米左右,料仓下为四台木屑制粒机,最南侧一台就是此次安装的新设备。该料仓南北长12米,东西宽6米,高4.78米,整个料仓四周是由一块块约1米见方的铁皮围成,顶部用类似蛇皮袋材质的油布覆盖(用来遮木屑灰
4、),油布靠西侧中间位置有一约2米见方的镂空,此镂空处正好处于倒Y形木屑进料口处;料仓内部在安装改造前由太仓公司工人打扫过,木屑基本打扫干净,但油布上积累的木屑积尘没有清除,油布是约两个月之前罩在料仓上的。,料仓底部平均分布有四个料口连接下面的制粒机。料仓北侧靠东处开有一个约1米宽2米高仓门,仓门外有平台连接,可通过一个垂直的扶梯上下平台。由于本次施工需要,料仓内临时搭建两个可移动脚手架的简易作业平台,一个位于中间位置靠西侧,高约3.3米,正好处于倒Y形进料口下方;另一个高约1.65米的平台紧靠在较高平台北侧。施工使用的电焊机、氧气瓶、液化气瓶放置在地面,靠近新安装造粒机东侧;氧气皮管和液化气皮
5、管及焊枪电缆线从料仓南侧的一个小窗口处引入料仓内。,(2)事故背景 事发当年9月9日,太仓某公司向溧阳某公司(以下简称“太仓公司、溧阳公司)订购了一台SZLH420型的木屑制粒机,双方签订了“产品销售合同”,未签订其他书面协议,也未明确双方安全等方面相关责任,安装改造前,双方也没有进行相关的安全技术交底。9月24日下午,溧阳公司在太仓公司木屑造粒车间料仓内进行切割及焊接作业,更换料仓内的两个U型导料槽,将原来较短的导料槽更换为较长的导料槽。至事故发生时的16时50分左右,料仓内作业现场有溧阳公司5人,分别是老板、老板的儿子、兄弟及2名工人,太仓公司3人,分别是老板及2名工人,共计8人。作业主要
6、由溧阳公司员工在高处平台上进行气割、电焊等,气割使用的气体为氧气、液化气;太仓公司两名员工则在较矮平台上协助扶着准备替换的长U型薄钢板导料槽等。安装改造中使用的气割、电焊设备,气瓶以及脚手架等工具均由太仓公司提供。,2、事故发生经过 (1)事故发生后的现场情况: 事发后第一时间勘察发现用于气割的液化气罐为民用液化气钢瓶,不是用于气割作业的专用钢瓶,钢瓶表面(半瓶)覆盖一层白霜,据分析是由于液化气快速释放时大量吸热造成罐体表面结霜,由此判断事发时液化汽罐阀门没有关闭致液化气瞬间大量释放;氧气瓶上压力表无压力显示,由此判断事发时氧气瓶阀未关闭,氧气全部释放;料仓上方遮盖的油布已基本烧完,在最南侧新安装的制粒机上发现一块未烧完的油布残片;在料仓内部勘察发现气割枪在料仓中间处的东侧底部并处于关闭状态,与之连接的液化气、氧气皮管已被烧断。电焊钳悬挂在平台上方料仓顶部的一根钢丝上;3.3米高平台上有一较长的U形导料槽,有一半朝北露出平台,另一端搭在两个钢丝绳上。从原来出料口上切割下来的较短的导料槽掉落在料仓底部;料仓内部有燃烧过的痕迹,四周铁皮未见向外鼓出的迹象。,(2)事故的大致经过: 9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