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举报制度讲解了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现安全生产工作群防群治而制定的一系列制度。该制度详细列出了举报范围,包括高速路面三分部危险物品的存储、运输单位的重大事故隐患,建设工程项目的重大事故隐患及建筑行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道路交通重大事故隐患,火灾重大事故隐患,特种设备重大隐患,非法制造、使用特种设备的行为,非法使用、存储、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行为,以及各类未按规定上报、隐瞒不报的生产安全事故。同时,制度明确了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的设置,为举报提供便利条件。举报案件的受理方式多样,包括书信、电话、电报、口头和委托他人转告等,无论实名或匿名均予受理,并强调了对举报人信息的保密。举报案件的处理程序包括书面登记编号、核查处理、上报、批转,并成立联合调查组进行立案调查,处理结果需回复实名举报的举报单位和个人。此外,制度还规定了举报案件的归档要求,确保材料完整性和保密性。最后,制度提出了奖励原则,包括一案一奖、奖励金额与成效相结合、严格保密措施保护举报人以及奖励手续简便等。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举报制度适用于*高速公路路面第三分部及其相关单位和部门,涉及危险物品存储、运输,建设工程,道路交通,火灾,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等多个行业和领域。该制度旨在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监督,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