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部部长安全管理职责1.部长是本部门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和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负全面责任;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有关部门及本公司有关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标准;3.负责本部门人员的安全思想教育,结合本部门各岗位工作业务的实际,负责制定本部门各岗位的安全责任制,并经常检查落实情况;4.负责员工劳动保护的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员工劳动保护、劳动安全防护用品配置标准的制定;5.组织做好员工及新入厂人员的身体健康检查;负责组织对有毒有害作业工种人员的职业病普查,做好员工劳动保护和保健方面的工作。6.负责组织按规定为员工购买各类保险,保证员工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组织做好因工伤亡及比照因工伤亡员工善后抚恤等劳动保险工作。7.负责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工作;8.负责对新入厂员工进行系统的入厂教育,经考试合格,方能分配工作。9.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