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生产监控系统日常管理办法为确保我公司安全监控系统的稳定可靠运行,准确及时的反映井下作业环境状况,充分发挥监控系统在矿井安全生产中的作用,保障矿井的安全生产,严格按国家安全生产行业标准 AQ1029-2007 及矿“一通三防”文件中有关要求执行,做到“监控有效”,即装备齐全、数据准确、断电可靠、处置迅速,为此,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一、职责范围:电气仪表室:1、负责地面中心站及其监测设备、线缆的标准化管理。2、在相关单位(机电、通风、使用单位)的配合下,负责井下安全监测设备、线缆的一次性安装。3、对安全监控系统的故障做到及时处理。4、监督检查各使用单位监测设备及线路的标准化管理工作,并按照相关文
2、件进行考核。使用单位:1、负责本单位区域内的监测设备及线缆的安全、防爆和标准化管理。每天检查监测传感器线路及按标准吊挂传感器,保证传感器清洁卫生。2、提供与监测分站相关闭锁断电开关的相关技术资料,搭接监控设备安装所需要的电源和断电接点。3、负责工作面传感器及线缆的延长和回撤,负责工作面终止后巷道内监测设备和线缆的回收上交工作。4、及时反馈监测传感器及线路的异常和故障情况,配合监测人员维护、检修工作和中心站人员询查。5、负责本区域内监控设备检修或调校过程中动力开关的的停、送电。机电部:1、提供井下供电系统图及相关供电设备的技术资料。根据断电范围提供断电条件。2、负责固定场所监测设备的电源搭火以及
3、断电设备所需接点的接线工作,提供分站合理化位置及接地极。3、负责本区域内监控设备的标准化管理及设备检修或调校过程中动力开关的的停、送电。4、根据电气仪表室提供的电缆布置资料负责统筹设计、安排监测电缆挂钩。通风队:1、负责提供安全监测传感器(CH4、CO、温度、风速、风门等)的安装位置(下发安装通知单)及监控设备回收时间。2、提供瓦斯传感器的报警、断电、复电值及断电范围。3、负责现场瓦斯传感器数据的比对及传感器、线缆的异常情况反馈。二、设备安装:1、通风部门根据设计提前一周下发监控设备安装通知书给电气仪表室,以便其做好设备、线缆准备,组织铺设主干电缆和安装设备。2、通知书必须注明安装地点、安装位
4、置、分站及传感器上传名称、报警值、断电值、复电值、断电范围、断电开关的型号、编号及断电接点性质。3、设备安装时,电气仪表室提前一天向通风队、机电队、使用单位下达施工通知单。各家根据通知单的要求,安排人员准时到达指定现场。负责搭接监控分站的电源、并把断电控制线接入断电开关中,使用单位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关联设备的连接,配合安装及设备交接,电气仪表室负责安装、调试监控分站及各类传感器。4、使用单位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及煤矿设备、线缆标准化管理的要求进行设备连接、安装、调试。分站、传感器位置按 AQ1029-2007 要求设置。5、设备安装完毕后,确认传感器、断电器正常工作,由电气仪表室和使用单位现场办
5、理交接手续,设备、线缆正式移交使用单位管理。6、电气仪表室做好使用单位的设备及线缆使用台帐,要求一巷道一台帐,做到线缆的发放、回收数量清楚明了,接线盒、牌板发放、回收有帐。三、日常管理 1、监测维护人员每周不少于一次对所有的监测设备及线缆进行检查,对不达标的依照质量标准化的要求下达整改通知书,对整改不及时的给予下达考核通知书。2、监测维护人员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和标准定期对传感器进行认真调校和断电试验并做好记录。3、监控设备的关联设备进行检修时,必须提交检修报告,并注明影响范围和时间,经矿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中心站留存一份检修报告备查。需停电检修影响安全生产监控系统运行的,应提前向电气仪表室提
6、交停电影响报告。延长或回撤传感器电缆、巷道临时性标准化整线、巷道放炮等必须事先向电气仪表室汇报影响的地点和时间,待中心站备案上报后方可作业。4、通风队瓦检人员必须每班使用光干式甲烷检测仪与甲烷传感器进行对照,当两者读数误差大于允许误差时(大于0.2%),先以读数较大者为依据,采取安全措施,协同维护人员在 8小时内将两种仪器调准。5、使用单位负责本区域内的监测设备、线缆及传感器牌板的日常管理,严格按规程、标准吊挂。甲烷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顶梁、屋顶)不得大于 300,距巷道侧壁(墙壁)不得小于 200,并应安装维护方便,不影响行人和行车。吊挂标准:采煤工作面上隅角:位置在切顶线上,距帮不大于 200,距顶不大于 300。采煤工作面:位置在离上出口不大于 10 米。采煤工作面回风巷:位置在离回风道口 1015 米。掘进工作面:位置离迎头不超过 5 米。掘进工作面回风巷:位置在离回风道口 1015 米。6、调度室监控值班员要 24 小时不间断观察各分站气体数据的变化,发现数据异常、系统发现通信中断、传感器断线等,应立即按要求及时汇报、追踪,并做好记录。7、巷道内设置的甲烷传感器和牌板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