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调度自动化及通信技术监督实施细则1 总则 1.1 技术监督是保证电网和电力设备长期稳定运行和提高设备健康水平的重要环节,必须依靠科学标准,利用先进的测试与管理手段,对保证设备健康水平与安全、经济、稳定运行有重要作用的参数与指标进行监督、检查、调整,以确保发供电设备在良好状态或允许范围内运行。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适应电网的发展,进一步加强技术监督工作,依据西北电网有限公司技术监督条例结合新疆实际制定本细则。1.2 技术监督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行业归口的原则,从设计审查、设备选型、设备监造、安装、调试、运行、检修、停用及技术改造的电力生产、建设全过程进行技术监督,及时
2、发现和消除各种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1.3 技术监督以质量为中心,以标准为依据,以计量为手段建立质量、标准、计量三位一体的技术监督体系。1.4 本细则适用于接入电网的发电企业、电网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2 监督范围电力通信网络的通信工程设计审查、基建、设备选型、技术改造、大修、通信运行、技术试验中的重点环节实施技术监督。在电力建设和生产过程中,从调度自动化工程可行性研究、设计、设备采购招标、制造、安装、调试到基建交接验收、运行、检修及技术改造的全过程等实施技术监督。3 监督内容 3.1 监督的主要系统及设备 3.1.1 通信技术监督的主要系统及设备光纤通信系统(包括光缆、光传输设备);电力线载波
3、机通信系统;微波通信系统(包括微波通信设备及天馈线系统);通信电源系统;电话交换系统(包括交换设备及终端设备);综合配线架;电力调度通信系统及电力调度交换机、汇接机、调度录音设备和厂内通信系统;电力通信网监控及网管系统主站及采集终端。3.1.2 调度自动化技术监督的主要系统及设备数据采集与监控(SCADA)系统/能量管理系统(EMS);水调自动化系统;厂站自动化监控系统;远动装置(RTU);调度生产管理系统;电力实时数据传输和网络管理系统;配电自动化及管理系统(DMS);辅助系统(包括:调度模拟屏、大屏幕投影设备、雷电定位系统、卫星云图、GPS 卫星时钟和电网频率采集装置等);实时动态监测系统
4、;专用电源设备及配电柜;自动化机房监控系统;远动通道检测和配线柜;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系统主站系统和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设备。与通信专业的接口以通信配线架端子为界;与其它计算机系统的接口以自动化系统输出接口端子为界。3.2 通信工程设计审查,设备选型的技术监督内容 3.2.1 调度机构与调度对象间应具备两种通信方式,各单位应制定规划,将重要通信节点逐步形成 SDH 自愈式光纤环网,提高通信的可靠性。3.2.2 通信方案与当地电网和通信网的总体发展规划相一致。3.2.3 设计的技术方案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要求。3.2.4对选型设备的技术指标要求应满足国家、行业的技术标准。3.2.5 选型设备应是在电力系
5、统应用比较成熟、稳定的,并符合通信技术发展趋势,通过国家技术监督部门测试验收,允许进入电信网络的设备。凡国家电网公司、西北电网公司及新疆电力公司明令禁止订货(或停止使用)的通信设备,禁止入网运行。3.3 通信设备(材料)验收的技术监督 3.3.1 对通信电路(或电网)安全具有重要影响的材料使用、制造工艺,确保其在整个设计寿命期间满足设计要求。包括复合地线光缆(OPGW)中主要材料的使用和工艺、自承式无金属光缆(ADSS)耐电腐蚀及纺纶材料的使用及光缆工艺、微波通信塔使用钢材、镀锌连接件的材料和工艺、重要通信设备的生产工艺。3.3.2 对实际运行中不便(或难以)进行的重要技术指标以及重要软件功能
6、进行测试验收,保证设备总体性能的实现。必要时对 OPGW 光缆的额定导电电流、可适应的最高温度等技术指标进行出厂测试验收。必要时对 ADSS 光缆的最大允许张力等技术指标进行出厂测试验收。对新疆电网中首次使用的通信主设备的电磁保护、过电压保护、工作环境温度/湿度要求等技术指标的出厂测试验收。在新疆电网中首次使用的通信设备管理软件进行出厂测试验收,性能应满足设计要求。3.4 通信光缆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监督内容 3.4.1 电力特种光缆(ADSS,OPGW 等)的敷设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工程开工前须制定三项措施(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措施)。3.4.2 光缆运抵施工现场后,应对光缆外包装进行检查,组织建设单位、生产厂家、施工单位三方进行现场盘测。光缆开盘后,应对光缆盘号、随盘资料、合格证明书与设计文件进行核查,必需对每根纤芯的衰减指标进行测试,在确认光缆中的纤芯衰减指标正常,以及光缆长度、盘号无误后方可开始敷设工作。检验结果应随工程资料移交建设单位,发现重大问题时应上报主管部门备案。3.4.3 敷设特种光缆时应使用合格的牵引设备,敷设过程中应一直对光缆的外护套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