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详细讲解了安全生产“三同时”办理流程,涵盖了从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到最终验收发证的全过程。该规定通过流程图形式清晰展示了各环节的责任主体和具体步骤,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预评价、委托机构评审、备案、初步设计、安全专篇审查、批复、施工、验收评价和验收等。附件1提供了详细的“三同时”工作流程图,附件2则列举了安全预评价报告评审的主要资料及内容,强调了评审的重点,如突发性透水、岩石移动、冒顶风险、提升设施、通风系统、露天边坡、爆破范围、火药库安全性、地质灾害、尾矿库安全等,并要求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措施。附件3列出了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评审申请所需材料,包括立项审批文件、矿区范围批准文件、环评审批文件、工商营业执照、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地质环境影响分析评估及审查意见、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等。附件4则详细说明了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备案所需的材料,如安全预评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地质环境影响分析评估、矿区范围批复文件、地质灾害评估报告、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专家评审意见、评审单位意见及备案申请表。规定适用于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特别是涉及矿山开采、尾矿库建设和生产的项目。这些规定为相关企业和监管部门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南,确保在项目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中充分考虑和落实安全生产措施,有效预防和控制各类安全隐患,保障生产安全和环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