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涂县“1010”高空坠落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2014 年 10 月 10 日晚 22 点 50 左右,安徽马钢冶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揽的安徽长江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炼钢厂新区转炉设备检修工程 2#转炉施工现场发生一起高空坠落事故,致 1 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 115 万元。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10 月 14 日经县政府授权,县安监局牵头成立了由太白镇政府、县公安局、县监察局、县人社局、县总工会等单位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县检察院派员参加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综合分析,查阅相关资料,询问有关当事人,查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
2、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工程概况和事故相关单位概况(一)工程概况。(一)工程概况。该工程地点位于长钢公司炼钢厂新区,工程内容为 1#、2#转炉更换炉口段烟罩、活动烟罩、两下料水箱;更换转炉围裙板,加固并增加围裙板固定支架;更换转炉烟罩口周围三楼平台下方隔热板等。其中 2#转炉检修工程期限为 2014 年 10 月 9 日至 10 月 29 日,工程造价 350000 元。(二)事故相关单位概况(二)事故相关单位概况1.1.施工单位。施工单位。施工单位为安徽马钢冶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钢冶建公司),该公司系马钢集
3、团二级子公司,前身为马钢股份公司修建工程公司,2014 年 2 月划入新组建的马钢工程技术集团。公司地址在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湖西南路 259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34059200000*,注册资本 3000 万元整,法定代表人夏会明。该单位具备冶炼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2014 年 10 月 8 日与长钢公司签订了长钢公司炼钢厂新区转炉检修工程(以下简称长钢转炉检修工程)合同后,10 月 9 日开始 2#转炉检修作业。2.2.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建设单位为安徽长江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钢公司),成立于 2009 年 3 月 14 日,2011 年 4 月 27日与马钢股份公
4、司联合重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405210000*,法定代表人李建设。公司座落在当涂县太白镇,注册资本 12 亿元整,主要经营黑色金属冶炼及其压延加工与产品销售等。2014 年 10 月 8 日长钢公司与马钢冶建公司签订了长钢新区转炉检修工程合同。二、事故发生经过及应急处置情况(一)事故经过2014 年 10 月 10 日晚,马钢冶建公司长钢转炉检修工程夜班班长王菊林带领孙玉贵、任路银、陈世平等 4 名工人在 2#转炉平台三楼进行转炉固定烟罩炉前梁拆除作业。董爱国(男,46 岁,马鞍山市人,身份证号码:34050219680807*)作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负责现场起重吊装作业的技术指导工
5、作。王菊林等人完成了炉前梁钢构件切割工作后,计划吃过夜宵后再将切割下的钢构件吊装到地面。22 点 50 左右,工人陆续从三楼平台下到地面,此时王菊林看到董爱国在转炉平台北侧临边处朝下张望,但董爱国当时未佩戴安全带。当王菊林走到平台楼梯口准备下去时听到身后“啊”的一声,回头已不见董爱国。王菊林赶紧喊人到转炉炉底,发现董爱国已经坠落至离地面约十米高的 2#转炉炉底钢渣盆里。(二)应急处置及善后情况(二)应急处置及善后情况事故发生后,马钢冶建公司长钢转炉检修工程当班专职安全员冯德军立刻开来值班车和同事将董爱国送至八六医院,经送八六医院抢救无效,董爱国于 11 日凌晨死亡。接到事故报告后,县委、县政府
6、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指示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太白镇政府迅速赶赴事故现场进行处置,要求查明事故原因,妥善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县委常委、副县长杨华春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市安监局领导随后赶到事故现场指导工作。三、事故原因及性质(一)直接原因(一)直接原因董爱国安全意识不强,对高空作业现场危险源辨识不清,在处于高空临边危险区域时未佩带安全带等防护用品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二)间接原因(二)间接原因1.1.施工单位施工单位 2#2#转炉施工现场高空平台临边处仅拉了一根警转炉施工现场高空平台临边处仅拉了一根警示绳作为防护,高空临边防护设施不完善。示绳作为防护,高空临边防护设施不完善。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对施工管理技术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存在漏洞。2.2.建设单位虽按规定与施工单位签订了安全生产协议,但建设单位虽按规定与施工单位签订了安全生产协议,但对施工现场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对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存在薄对施工现场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对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弱环节。(三)事故性质(三)事故性质经调查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因施工现场临边防护设施不完善,员工安全意识不强而造成的一般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