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巢湖美维食品有限公司“1122”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2021 年 11 月 22 日,巢湖美维食品有限公司在进行货物装卸过程中,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一名现场装卸人员死亡。根据合肥市安委会办公室一般事故查处挂牌督办通知书(合安办督2021254 号)要求,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合政办秘201696 号)的要求,经巢湖市人民政府授权,巢湖市成立由市应急管理局为组长单位,市监察委、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天河街道办事处为成员单位的巢湖美维食品有限公司“1122”高处坠落
2、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现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事故单位情况(一)事故单位情况1.1.巢湖美维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维食品公司)巢湖美维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维食品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本忠,住所:安徽省巢湖市巢庐路(六中对法定代表人:陈本忠,住所:安徽省巢湖市巢庐路(六中对面),成立日期:面),成立日期:20032003 年年 0404 月
3、月 2424 日,注册资本:日,注册资本:200200 万人民万人民币。币。(二)事故现场相关情况(二)事故现场相关情况事故现场位于巢湖市天河街道巢庐路(六中对面)的美维食品公司厂区东南侧的车间门口,中心现场为厂区道路,路面为硬化水泥地面,较为平整。事发当时,现场有一辆小型厢式货车,美维食品公司三名装卸人员(包括死者)正在该小型厢式货车车厢内进行袋装山芋块(20kg/袋左右)码放作业,该小型厢式货车车厢距离地面高度约 1.3m。事发当日,天气:多云,温度 09,西北风转北风34 级。(三)相关单位安全管理情况(三)相关单位安全管理情况1.1.巢湖美维食品有限公司。巢湖美维食品有限公司。美维食品
4、公司建立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比较充足;设置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也配备了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但公司主要负责人陈本忠和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赵德龙的安全管理资格证书均已超过有效期;制定了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但未按规定开展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没有针对从业人员具体岗位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建立不规范,仅有安全培训签到表,未如实记录考核结果或培训合格等情况;制定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美维食品公司在装卸作业过程中未按规范使用跌落防护装备;为从业人员发放了手套
5、、靴子、工作服、口罩等劳动防护用品,但提供的劳动防护用品种类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建立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但未能严格落实,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五)三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五)三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1.1.天河街道办事处。天河街道办事处。2020 年 9 月,天河街道召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三年整治行动工作。结合天河街道实际,制定了天河街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天河街道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为了进一步细化职责任务、工作纪律等,又制定了天河街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
6、年行动和专项工作组工作规则。2021 年元旦前,天河街道再次召开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会,对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再研究、再部署。天河街道积极督促美维食品公司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经常性深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对企业开展例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同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美维食品公司定期开展全面的隐患排查治理。对于上级部门检查的隐患,天河街道积极督促企业整改闭环,确保所有隐患均整改到位。天河街道每年督促、指导企业开展应急演练活动,2021 年分别于 6月 25 日、7 月 15 日指导美维食品公司开展消防、有限空间应急演练。2.2.巢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巢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巢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印发并组织学习了巢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并按方案落实监管责任。所属天河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于 2021 年 6 月 4 日专门召集辖区内包括美维食品公司在内的食品企业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部署、落实召开过专门的约谈会,对相关企业如何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提出了具体要求。依据职能,巢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从特种设备安全和食品安全两个方面对食品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