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火炬开发区新苗学校“829”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2021 年 8 月 29 日 17 时 20 分左右,中山火炬开发区新苗学校内发生一起一人死亡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后,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山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由中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公安局、总工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教育和体育局、市应急管理火炬开发区分局等有关部门组成的火炬开发区新苗学校“829”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开展相关的事故调查工作,并邀请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事故调查组通过调查取证,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和性质,提出了对事故单位及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
2、议和整改措施,现将事故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中山火炬开发区鸿创不锈钢工程部基本情况。(一)中山火炬开发区鸿创不锈钢工程部基本情况。中山火炬开发区鸿创不锈钢工程部,类型: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2000MA4Y6FQ47T,经营者:吴剑辉,注册日期:2013年 06 月 03 日;经营范围:承接不锈钢、玻璃门窗安装工程。(二)中山火炬开发区新苗学校基本情况。(二)中山火炬开发区新苗学校基本情况。中山火炬开发区新苗学校,地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中山港大道窈窕路段,校长:彭建青,学校类型:小学,办学内容:全日制小学。2021 年 8 月 1 日
3、,中山火炬开发区新苗学校将新苗学校首层雨棚工程发包给不具备钢结构施工相关资质的中山火炬开发区鸿创不锈钢工程部(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吴剑辉),双方签订了建设工程承包施工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了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三)死者基本情况。(三)死者基本情况。张益大,性别:男,民族:汉族,出生日期:1966 年 4 月17 日,居民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湖北省随州市*,中山火炬开发区鸿创不锈钢工程部聘请的工人。二、事故发生经过2021 年 8 月 29 日,中山火炬开发区鸿创不锈钢工程部以350 元/天的价格临时聘请工人王洪、张益大到中山火炬开发区新苗学校内首层雨棚(离地 4.5 米高)上用玻璃胶对已
4、安装的玻璃进行固定。17 时 20 分左右,张益大在 4.5 米高的雨棚顶进行作业时(已戴安全帽,未系安全带)失足从未安装玻璃的雨棚上掉落,现场工人立即拨打 120 急救电话,医护人员到现场后把张益大送往火炬开发区医院抢救,后经抢救无效于 8 月30 日凌晨死亡。三、事故原因(一)直接原因。(一)直接原因。1.1.雨棚安装玻璃的下方未挂设安全平网,施工现场无安全雨棚安装玻璃的下方未挂设安全平网,施工现场无安全防护措施;防护措施;2.2.张益大在张益大在 4.54.5 米高的雨棚上高处作业时没按要求系安全米高的雨棚上高处作业时没按要求系安全带。带。(二)间接原因。(二)间接原因。1.中山火炬开发
5、区鸿创不锈钢工程部不具备钢结构施工相关资质而从事钢结构施工作业;未发现并消除雨棚安装玻璃的下方未挂设安全平网的事故隐患;未监督王洪、张益大按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安全带;未对王洪、张益大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2.中山火炬开发区鸿创不锈钢工程部经营者吴剑辉未及时消除安装玻璃的下方未挂设安全平网及工人未按要求系安全带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三)事故暴露出来的其他问题。(三)事故暴露出来的其他问题。中山火炬开发区新苗学校将新苗学校首层雨棚工程发包给不具备钢结构施工相关资质的中山火炬开发区鸿创不锈钢工程部。四、政府及相关部门履职情况1.中山火炬开发区文体教育局作为学校的主管部门,未能及时发现和监管新苗学校
6、限额以下小型工程的施工作业,监管存在漏洞;2.中山火炬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限额以下小型工程监管部门,未对该工程进行安全监督检查。五、事故性质经调查认定,火炬开发区新苗学校“829”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六、对事故的责任认定及事故企业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经调查认定,火炬开发区新苗学校“829”一般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 105 万元,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的影响。该事故的发生,暴露了中山火炬开发区鸿创不锈钢工程部在安全生产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是事故责任单位。为吸取教训,教育和惩戒有关事故责任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建议对火炬开发区新苗学校“829”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事故单位和有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一)火炬开发区住建部门对新苗学校首层雨棚工程暂时(一)火炬开发区住建部门对新苗学校首层雨棚工程暂时停止施工。停止施工。(二)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二)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对中山火炬开发区鸿创不锈钢工程部(经营者:对中山火炬开发区鸿创不锈钢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