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旌德县圣裕萤石加工有限公司“829”冒顶片帮事故调查报告2019 年 8 月 29 日下午 14 时 30 分左右旌德县圣裕萤石加工有限公司井下+160m 中段采场发生一起冒顶片帮事故,造成 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 112 万元。旌德县应急管理局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派员对事故现场进行了勘察、拍照取证,责令该矿山立即停止一切生产作业,并查封事故现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旌德县人民政府于 9 月 2 日成立了旌德县圣裕萤石加工有限公司“829”冒顶片帮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由县应急管理局、县纪委监委、县公安局、县总工会和
2、旌阳镇人民政府等单位组成,并邀请了县应急管理局法律顾问王玉友,市级非煤矿山专家刁敏、龚青龙参与事故调查,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事故调查组名单见附件)。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询问有关当事人、查阅有关资料,并再次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和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同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一)矿山目前基本情况(一)矿山目前基本情况旌德县圣裕萤石加工有限公司,位于旌阳镇新庄村,法定代
3、表人、矿长真伟洪,实际控制人王晓春,主要为萤石矿开采、精粉加工、销售。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913418256973745465。采矿许可证证号:C3418252010036120058263,有效期从 2014 年 7 月 25 日至2021 年 8 月 5 日。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皖 FM 安许证字20167106 号,有效期从 2016 年 9 月 20 日至 2019 年 9 月19 日。开采矿种:萤石(普通);开采方式:地下开采;开采深度:+320 米至+100 米标高;矿区面积:0.1442 平方公里;生产规模:3 万 t/a。矿山采用斜井开拓,分为+240m、+200m、+160
4、m、+120m 四个中段,其中,+240m、+200m 均为回风中段,+160m 为回采中段,+120m 为准备中段。矿体自上而下后退式开采,浅孔留矿采矿法,单翼对角机械抽出式通风。2016 年 8 月该公司组织并通过安全设施及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并领取了安全生产许可证,现为证照齐全的生产矿山。(二)工程地质基本情况(二)工程地质基本情况根据该矿地质资料,矿区岩石的物质组成、结构构造及构造对岩石的破坏作用,将矿区内岩层划分为软弱工程地质岩组和坚硬半坚硬工程地质岩组。软弱工程地质岩组仅分布在矿区地表低洼处,厚度 0.5m5m。坚硬半坚硬工程地质岩组即区内的花岗闪长岩体,新鲜岩石强度较高,稳定性好,
5、但在断层破碎带处岩石破碎,裂隙发育,近地表分化层中含较多的高岭土等,岩石强度大幅降低,易于垮塌。在今后生产中在断层附近及地表风化岩层中岩石强度较低,有发生小规模冒顶、垮塌的危险,井下生产时必须加强坑道支护,确保矿山生产安全。因此矿床工程地质条件属于中等类型。(三)目前生产基本情况(三)目前生产基本情况2019 年春节放假后,经企业申请,旌阳镇人民政府以关于旌德县圣裕萤石有限公司复工复产的函(旌阳政201927 号)上报县应急局,县应急管理局于 3 月 20 日进行了现场检查,矿山整改合格后,县应急管理局 3 月 27 日以“旌应急函20196 号”文同意该矿山恢复正常生产,复产后矿山主要进行+
6、160m 中段采场回采和+120m 中段探矿以及采场回采准备工作。(四)安全管理基本情况(四)安全管理基本情况旌德县圣裕萤石加工有限公司现有员工 28 人,安全管理人员 7 人。公司成立了以法定代表人真伟洪为主任、安全副矿长吕龙文、技术负责人曹俊等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委员会。设置了安全管理机构,专职安全检查工 3 人,持安全检查工特种作业资格证。按照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规定,旌德县圣裕萤石加工有限公司矿山的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由旌阳镇人民政府承担。2019 年 1-8 月,镇政府安监站对该企业进行了 6 次检查,并下达检查及整改通知书 6 份。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规定,旌德县应急管理局承担本县非煤矿山的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管。2019 年度,县应急局严格按照县政府批复的年度执法计划组织执法人员分别于 3 月 20 日、6 月 13 日、7 月 1 日、8 月 28 日对该矿山开展了 4 次执法检查,下达检查记录 4 份,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 2 份,要求企业加强顶板管理,严格落实顶板管理制度。二、事故发生的经过及事故救援情况(一)事故发生经过(一)事故发生经过2019 年 8 月 29 日,+16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