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无锡永强轧辊有限公司“38”起重伤害事故调查报告2020 年 3 月 8 日 8 时 30 分许,位于滨湖区杜鹃西路 23 号的无锡永强轧辊有限公司造型车间西侧发生一起起重伤害事故,造成 1 人死亡。接到事故报告后,区应急管理局立即向区政府和市应急管理局报告事故。区政府分管负责人率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滨湖分局、区总工会等部门等单位有关负责人立即赶赴现场,勘察现场、了解情况、指导善后。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和无锡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无锡市人民政府令第 122 号)的规定,以及无锡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对无锡永强轧辊有限公司“38”
2、起重伤害事故挂牌督办的通知(锡安20203 号)要求,受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政府委托,成立了由区应急局为组长,区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滨湖分局、区总工会为成员单位,并邀请区纪委监委派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迅速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对事故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调查、取证和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事故相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和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防范和整改措施。现将事故调查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单位概况及相关情况(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无锡永强轧辊有限
3、公司(以下简称“永强轧辊公司”),法定代表人:周玉娟;住所: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杜鹃西路 23号;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轧辊、铸钢件、合金钢钢锭、非标金属结构件的制造、加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普通货运。该公司成立日期:2000 年 06 月 13 日,在无锡市滨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注册资本:900 万元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1*755H。公司总经理:黄淦峰,安全员:黄胜喜,现有员工 100 人。(二)起重机械情况(二)起重机械情况永强轧辊公司现有起重机械 14 台,其中地面遥控操作起重机 9 台,轿厢式
4、起重机 5 台。轿厢式起重机分布情况为造型车间 1 台、浇铸和配模车间 2 台、金工车间 2 台(其中 1 台在回火炉作业处)。涉事故起重机为造型车间轿厢式起重机,设备型号规格:QD16/5-22.5A5,主钩额定起重重量 16 吨,副钩额定起重重量5 吨,设备代码是 411010D7020140048,检验日期为 2019 年 6月 25 日,检验结论为合格,下次定期检验日期为 2021 年 6 月,该起重机为司机室操纵方式。(三)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和操作人员教育培训情况(三)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和操作人员教育培训情况造型车间 1 台轿厢式起重机(涉事故起重机)操作人员为周群珍(证书有效日期:20
5、12 年 4 月 29 日-2016 年 4 月 29日);金工车间 2 台轿厢式起重机操作人员为赵雪华(证书有效日期:2016 年 12 月 23 日-2020 年 12 月 22 日),其中在回火炉作业处 1 台轿厢式起重机一周使用一至二次,每次 1 个小时左右,因使用频率不高,也由赵雪华操作;浇铸和配模车间2 台轿厢式起重机的操作人员分别为周群芳(证书有效日期:2016 年 12 月 5 日-2020 年 12 月 4 日)和陈纪霞(证书有效期:2016 年 12 月 23 日-2020 年 12 月 22 日)。永强轧辊公司提供了周群珍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发证部门为江苏省无锡质量技
6、术监督局,证书编号为TS6FWUX22344,作业种类为起重机械作业,项目为桥门式起重机司机驾驶,批准日期 2012.04.29,有效日期 2016.04.29,之后未复审。周群珍在证书到期后口头向黄胜喜报告,黄胜喜要求其重新考证,但周群珍未重新考证,仍继续在造型车间操作轿厢式起重机。永强轧辊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是钱晓冬,项目代号 A(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有效期自 2019 年 12 月至 2023 年 11月,发证机关为无锡市梁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日期为2019 年 12 月 06 日。因 2020 年新冠病毒疫情影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未交接,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管理仍由企业安全员黄胜喜负责。二、事故发生经过和应急救援处置情况(一)事故发生经过(一)事故发生经过2020 年 3 月 8 日,永强轧辊公司造型车间工人苏和平根据工作安排,在造型车间西南角进行混砂准备作业。上午 8 点 10分左右,轿厢式起重机操作人员周群珍在苏和平的指挥下将轿厢式起重机开到混砂(料)箱处,起重机副钩(限重 5 吨)上是两根铁链吊索,苏和平将铁链穿过砂包的吊带,再将一根光滑圆钢(直径 12 毫米,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