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苏金久建材集团有限公司“6.14”一般坍塌事故调查报告2019 年 6 月 14 日 7 时 50 分左右,位于宜兴经济开发区的江苏金久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站发生一起筒库坍塌事故,造成 2 人死亡,1 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约 400 万元。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 号)和无锡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市政府令 122 号)的有关规定,以及无锡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对江苏金久建材集团有限公司“6.14”坍塌事故挂牌督办的通知(锡安201913 号)的要求,宜兴市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市应急局为组长单位,市公安局、总工会、住建局为成员单位,邀请市监委派员
2、参加的事故调查组,同时聘请相关专家成立了专家组,迅速开展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周密细致的现场勘察、鉴定试验、调查取证、综合分析和反复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应急处置、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相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及事故防范整改措施。现将事故调查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及相关情况1.事故企业基本概况江苏金久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久建材公司”)成立于 2005 年 4 月 26 日,注册资本 3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8277321
3、5601R,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史息平,公司注册地址位于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袁桥路 10 号(与其子公司无锡市金久水泥有限公司在同一厂区内),主要从事混凝土、混凝土制品的制造、销售,主要生产设备为两条混凝土生产线(混凝土搅拌站)。2015 年下半年,金久建材公司先后将两条混凝土生产线及相关筒库搬迁至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捷克路 10号(营业执照未变更),2016 年 3 月份开始正式生产。现有员工 60 余人,公司总经理:裴中春。2.混凝土生产线基本情况金久建材公司混凝土生产线原由福建南方路面机械有限公司设计和施工安装(同时提供了配套筒库的设计图纸,但无设
4、计、审核、批准人员签字和单位盖章);筒库由无锡沪建钢结构件有限公司制作和施工安装。共有 10 个筒库,高约 20 米,重约 19 吨,分上下两部分,上部为粉罐,下部为支撑架。其中8 个筒库的粉罐约 5.7 米,容量 300 吨;2 个筒库的粉罐约4.5 米,容量 200 吨,均呈倒圆锥形,高约 12 米;下部支撑架由 4 根约 38 厘米、高约 10 米、厚约 6 毫米的钢柱组成,相邻两根钢柱之间通过约 6 厘米的细钢管交替焊接固定。2015 年,金久建材公司以短工的形式雇佣外来作业人员将两条混凝土生产线及相关筒库进行搬迁重建。搬迁时,采取的是将筒库整体切割(支撑柱根部割断)方法。由于筒库整体
5、过长,无法装车运输,将筒库从支撑柱底部往上约三分之二处割断,然后装车运输至新厂区。安装时,将割断的支撑柱重新对焊,再用吊车将筒库吊起,然后与基础预埋件焊接。此次搬迁拼装未进行设计,仅按照原设计图纸进行拼装焊接,拼装完成后也未进行验收。搬迁后的两条混凝土生产线呈东西向并列设置于新厂区西边,共配套有 10 个筒库,整体呈环形分布。东生产线的 5 个筒库从北向南分别存放 525 水泥(1 号)、425 水泥(2 号和 3号)、粉煤灰(4 号)和矿粉(5 号)。环形中间是一个 2 层的搅拌楼(搅拌楼和筒库之间有平台连接),搅拌楼上部为预备仓,中间为东西向并列的两台搅拌机,下方为放料口,放料口离地约 3
6、.5 米,两个放料中控室分别位于两台搅拌机两侧;搅拌楼北面为两条并列的输送带,分别为两个搅拌机输送黄沙和石子的混合物;搅拌楼南面为两个混凝土搅拌车的接料进口,每个进口宽度近 4 米。发生坍塌的为东生产线 3 号(下称“东3 号”)筒库。事发时,该筒库存量约 280 吨。搅拌楼位于东 3号筒库西偏北 20处,东 3 号筒库以西偏北 50向西北方向倾倒压塌搅拌楼,并压住一辆停放在东放料口的混凝土搅拌车尾部,倒塌的 3 号筒库粉罐与地面约呈 20,支撑架东侧两根钢柱中部已弯曲折断;西侧两根钢柱中部已严重压屈断裂。另外根据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出具的检验报告,倒塌筒库的西侧钢柱柱脚区域实测壁厚为 3.46-5.48mm(应不低于 6.07mm),存在严重腐蚀现象,按照设计最大载荷计算局部稳定性为不合格。二、事故发生经过及救援情况2019 年 6 月 14 日 6 时 30 分左右,金久建材公司混凝土搅拌站作业人员开始上班,其中中控操作工张艺和魏建兴分别负责在东西生产线中控室操作,取样工庄祥华和王建新分别负责在东西生产线取样,机修工马玉良负责机修。7 时 20 分左右,散装水泥运输车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