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生态环境标准HJ13212023重点行业移动源监管与核查技术指南Technical guide for mobile source supervision and verificationin key industries本电子版为正式标准文本,由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准研究所审校排版。2023-12-04 发布2024-07-01 实施生态环境部发 布HJ 13212023i目次前言.1适用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运输管理.25系统建设要求.36核查技术.10附录 A(资料性附录)车辆排放标准查询方式.12附录 B(资料性附录)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标准查询方式
2、.13附录 C(规范性附录)企业门禁及视频监控系统数据格式要求.16附录 D(规范性附录)监管系统数据格式要求.20附录 E(规范性附录)联网数据格式要求.21附录 F(资料性附录)国家重型汽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及简称.24HJ 13212023ii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促进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重点行业企业门禁及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监管系统建设及核查技术等要求。本标准附录 A、附录 B、附录 F 为资料性附录,附录 C附录 E 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法
3、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本标准生态环境部 2023 年 12 月 4 日批准。本标准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HJ 132120231重点行业移动源监管与核查技术指南1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在开展重污染天气绩效分级、实施超低排放改造等工作时,需要加强移动源管理的重点行业企业和矿山、码头等重点用车单位,其他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参照执行。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GB 176912
4、005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阶段)GB 176912018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 208912007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阶段)GB 208912014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HJ 460环境信息网络建设规范HJ 608排污单位编码规则GA/T 16道路交通管理信息代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 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重点行业key indu
5、stry钢铁、焦化、水泥、氧化铝、电解铝、炭素、铜冶炼、钼冶炼、铅锌冶炼、石灰窑、铁合金、铸造、再生铜铝铅锌、有色金属压延、陶瓷、耐火材料、岩棉、玻璃、砖瓦窑、玻璃钢、纤维素、建筑防水材料、制药工业、农药制造、涂料制造、油墨制造、汽车制造、工程机械制造、工业涂装、炼油与石油化工、炭黑、煤制氮肥、家具制造、包装印刷、人造板制造、塑料人造革与合成革制造、橡胶制品制造、皮革制品和制鞋等行业。3.2重点用车单位key vehicle-using enterprise年度日均载货车辆进出 20 辆次及以上,或日运输量 150 t 以上的单位。已建设门禁及视频系统的单位以上一年度数据为依据核定;未建设的单
6、位以产品产能、实际产量为基础,综合考虑燃料、原辅材料消耗量等数据核定年度日均载货车辆进出次数。HJ 1321202323.3清洁运输方式cleaning method of transport铁路、水路、管道或管状带式输送机、封闭皮带通廊等运输方式。3.4运输车辆transport vehicles为企业运输产品、副产品、原辅材料、燃料的车辆。3.5非道路移动机械non-road mobile machinery用于非道路上的各类机械,包括自驱动或具有双重功能(既能自驱动又能进行其他功能操作)的机械以及不能自驱动但被设计成能够从一个地方移动或被移动到另一个地方的机械。主要有工业钻探设备、工程机械(包括挖掘机械、铲土运输机械、起重机械、叉车、压实机械、路面施工与养护机械、混凝土机械、掘进机械、桩工机械、高空作业机械、凿岩机械等)、农业机械(包括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林业机械、材料装卸机械、雪犁装备、机场地勤设备等。3.6厂内运输车辆transport vehicles in enterprise area仅在企业厂区范围内(含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作业的运输车辆。3.7门禁及视频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