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仙游县度尾镇圣飞沙场“1227”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2022 年 12 月 27 日 19:40 左右,仙游县度尾镇圣飞沙场一名渣土车司机在装运石子时,被夹在倒行的铲车和渣土车之间导致死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县政府批准,成立由县应急管理局局长任组长,县公安局、总工会、应急局,度尾镇应急办等有关人员组成的仙游县度尾镇圣飞沙场“1227”车辆伤害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查阅资料和调查取证,查明了
2、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事故单位概况(一)事故单位概况仙游县度尾镇圣飞沙场位于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度尾镇中峰村林庄 36 号,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在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成立,经营者黄 XX,主要从事建筑材料加工销售等业务,持有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503XXXXXXXXXXXX,类型:个体工商户)。黄 XX 是仙游县度尾镇圣飞沙场经营者,毛XX 为仙游县度尾镇圣飞沙场合伙人,该沙场有员工 3 人,分
3、别是铲车司机林 XX、机修工 1 名、临时杂工 1 名。(二)死者情况(二)死者情况死者黄 XX,男,57 岁,身份证号:350322XXXXXXXXXXXX,仙游县度尾中峰村人入赘洋坂村,系渣土车司机(个体户),在事故发生后送县医院救治无效于当晚 20:30 左右死亡。二、事故经过及善后处理情况(一)事故发生经过(一)事故发生经过2022 年 12 月 27 日 19:40 左右,林 XX(铲车司机铲装石子,男,55 岁,汉族,度尾镇后埔村人,持有高级装载机操作证)开着铲车在往黄 XX(死者,负责开渣土车运送石子)驾驶的铁武林牌渣土车(车牌号:农机 03 32856)装完第二车石子后,开始清
4、理掉落在进料斗外的石子。在一边清理一边倒车的过程中林 XX 感觉撞到了东西,下车查看时发现渣土车司机黄XX 躺在渣土车后轮位置处。林 XX 连忙走过去抱起黄 XX 的脑袋,发现此时黄 XX 已失去知觉,仍有呼吸。林 XX 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和老板黄 XX(仙游县度尾镇圣飞沙场经营者,男,汉族,49 岁,度尾镇中峰村人)的电话,拨打了三次“120”均未接通。黄 XX 在接通电话六分钟后赶到现场,随后拨通度尾镇派出所电话进行报案并再次拨打 120 急救电话,医院表示没有救护车可派,让圣飞沙场自行开车将伤者送往医院。黄 XX 和林XX 等人驾驶工具车于 20:20 左右将死者送达县医院,此时
5、圣飞沙场另一名合伙人毛 XX(仙游县度尾镇圣飞沙场合伙人,男,汉族,43 岁,鲤城街道人)也赶到了医院。医院立即对黄 XX进行抢救,20:30 左右医生宣布黄 XX 腹部遭撞击抢救无效已经死亡。当晚县公安局传唤圣飞沙场相关人员做笔录,排除了他杀的可能。(二)善后处置情况(二)善后处置情况2022 年 12 月 30 日业主黄 XX 已付给死者妻子张 XX15 万元,用于黄 XX 的丧葬等后事。2023 年 2 月 8 日,经度尾镇司法所专职调解员主持,中峰、洋坂、后埔三个村调解主任参与调解,三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并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三)事故应急处置评估(三)事故应急处置评估事故发生后,度尾
6、镇人民政府、中峰村委会和当地派出所有关人员能够迅速赶赴现场,进行快速应急处置。经现场查看和现场人员查询,以及公安部门出警记录和勘查鉴定结论,基本符合现场和救治事故应急处置程序要求。三、事故发生原因(一)直接原因(一)直接原因仙游县度尾镇圣飞沙场铲车司机工人林 XX 在晚上进行作业,作业现场灯光和安全警示标志不足,存在视野盲区,倒车前也未事先确认铲车周围环境是否安全,导致在倒车过程中将黄 XX夹在铲车和渣土车之间致死,是造成本起事故的直接原因。(二)间接原因(二)间接原因仙游县度尾镇圣飞沙场经营者黄 XX 未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不到位,员工安全意识淡薄;安全规章制度落实和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安全警示标志数量和安全设备设施不足,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四、事故性质分析本事故发生的经过及原因,该事故造成 1 人死亡,调查组认为本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属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五、事故责任及建议处理意见1.1.仙游县度尾镇圣飞沙场,类型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黄仙游县度尾镇圣飞沙场,类型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黄 XXXX。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薄弱,安全生产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