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鼓楼区香开观海工地“1.8”物体打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调查报告2019 年 1 月 8 日 13 时 30 分左右,在鼓楼区江滨西大道香开观海工地发现有一人(王继松,男,56 岁,浙江龙游县人)疑似掉入管井内,120 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区领导及应急、公安、洪山镇等相关单位到达现场。经区政府同意,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 493 号)有关规定,区应急局牵头组成事故联合调查组,成员由鼓楼公安分局、建设局、总工会、洪山镇政府等有关单位人员组成,并邀请区监察委、区检察院派人员参加,对本起事故进行调查。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查、查阅有关资料、询问当事人,查清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
2、点、经过和原因,对事故的性质进行了认定,并提出了处罚意见和防范措施。现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项目主体施工单位:(一)项目主体施工单位:上海建工一建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1324008074),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 33 号 25-27 楼,法定代表人:徐飚,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至 2021 年 04 月 05 日)及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9 年 12月 21 日),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二)香开观海酒店(二)香开观海酒店 5#5#楼厨房厨
3、房区设备及管道维修被委托楼厨房厨房区设备及管道维修被委托单位:单位:上海亚溧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230MA1JYAFD0F),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区新海镇星村公路 700 号 13 幢 109-3 室(上海新海经济开发区),法定代表人:王建平,持有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至 2022 年 08 月 23 日)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0 年 10 月 25 日),具备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三)项目基本情况:(三)项目基本情况:香开观海广场 5#楼酒店综合机电安装工程项目位于福州市鼓楼区江滨西大道北侧,凤湖路南侧。
4、由福州首开中庚置业有限公司发包给上海建工一建有限公司,后上海建工一建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亚溧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签订维修合同书将该项目中厨房区设备及管道维修委托给上海亚溧建筑劳务公司。该项目项目负责人为周爱国,配备专职安全员沈建平。香开观海建设工程项目属市管项目,洪山镇政府及凤湖社区日常有对该工地进行过检查。2019 年 1 月 8 日正在进行油烟管道安装。二、事故经过及善后处理情况(一)事故发生经过(一)事故发生经过2019 年 1 月 8 下午 12 点左右,王继松(死者、电焊工)、罗安(卷扬机操作员)、周超超(观察员)三人一组根据施工安排,进行香开观海 5#楼厨房油烟管道焊接工作。罗安通过卷扬
5、机将王继松从 17 楼管道口下放到 7 楼工作平台,通过对讲机确认后,王继松通知罗安将油烟管下放,在油烟管下放至 5#楼 14-15 层时,周超超听到一声异响,随即要求罗安停止油烟管下放,并与管道内的王继松联系,未收到王继松的回复。后工地人员破开 7 层油烟管道外壁,发现王继松倒在 7 层工作平台上,头部有明显伤口,工作平台上有大量混凝土碎块,120 抢救无效后确认王继松死亡。(二)事故善后情况事故发生后,上海亚溧建筑劳务公司能够积极与死者家属沟通安抚,并妥善安置死者家属。三、事故原因分析及性质认定(一)事故直接原因(一)事故直接原因罗安在将油烟管下放的过程中,油烟管碰撞位于侧面空间的混凝土块
6、,致使混凝土块坠落砸到下方的王继松,是导致本起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二)事故间接原因(二)事故间接原因1、王继松、罗安、周超超三人作为具体施工人员,安全意识不足,在施工过程中未在确认安全的条件下直接在吊装物体下作业,是导致本起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之一;2、上海亚溧建筑劳务公司,未保障从业人员作业环境的安全,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到位,现场管理和安全施工监管存在漏洞,是导致本起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之一。(三)事故性质认定经调查认定,本起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四、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一)王继松,电焊工,安全意识淡薄,未严格执行安全操(一)王继松,电焊工,安全意识淡薄,未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未在确认安全条件的前提下进行作业,对事故发生负有作规程,未在确认安全条件的前提下进行作业,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鉴于其已死亡,不予追究责任;重要责任,鉴于其已死亡,不予追究责任;(二)罗安,卷扬机操作员,安全意识淡薄,未严格执行安(二)罗安,卷扬机操作员,安全意识淡薄,未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未在确认安全条件的前提下进行作业,对事故发生全操作规程,未在确认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