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晋江市社马路永和镇英墩灯控路口“1012”道路运输事故调查报告2021 年 10 月 12 日 22 时 36 分许,晋江市社马路永和镇英墩灯控路口发生一起道路运输事故,造成 1 人死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市政府组成了以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纪委监委、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城市管理局、交通警察大队和总工会等单位人员为成员的事故调查组。调查组通过现场勘察、调取监控、技术鉴定、查阅有关资料和多方调查取证,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和性质,提出了对相关责任者的处理建
2、议和事故防范与整改措施。现将调查情况及处理建议报告如下:一、事故相关情况(一)事故车辆基本情况(一)事故车辆基本情况1.1.闽闽 C99WR5C99WR5 号轻型自卸货车,登记所有人:晋江雅晟再生资号轻型自卸货车,登记所有人:晋江雅晟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初次登记日期:源回收有限公司,初次登记日期:20192019 年年 7 7 月月 8 8 日,检验有效期日,检验有效期至至 20222022 年年 7 7 月月 3131 日。日。2019 年 7 月,孙永丽以其子孙宁龙名义与晋江雅晟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合伙购买该车,出资及收益孙宁龙占 80%,晋江雅晟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占 20%。2021
3、 年 10 月前,晋江雅晟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与孙宁龙签订车辆买卖协议,将该车卖给孙宁龙。至 10 月 12 日事故发生时,孙宁龙未将闽C99WR5 号轻型自卸货车挂靠在晋江雅晟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但也未办理该车登记所有人变更手续。经查,闽 C99WR5 号轻型自卸货车在工程运输车辆安全管控平台上备案的驾驶员为孙宁龙,2021 年 8 月 12 日至事发时,该车未在工程运输车辆管控平台备案运输路线;车辆装有卫星定位装置,2021 年 9 月 28 日至事发时,卫星定位装置处于不在线的状态。事发时,该车驾驶员为孙永丽。2.2.赣赣 CH2882CH2882 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登记所有人:奉新县
4、光泽汽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登记所有人:奉新县光泽汽运有限公司,初次登记日期:运有限公司,初次登记日期:20152015 年年 4 4 月月 2 2 日,检验有效期日,检验有效期至至20222022 年年 4 4 月月 3030 日。日。事发时,该车牵引闽 DAL01 挂号重型平板半挂车,驾驶员为郑小平。闽 DAL01 挂号重型平板半挂车,登记所有人:厦门佰欣祥物流有限公司,初次登记日期:2020 年 6 月 8 日,检验有效期至2022 年 6 月 30 日。(二)驾驶员基本情况(二)驾驶员基本情况1.1.孙永丽,男,汉族,孙永丽,男,汉族,19771977 年年 9 9 月月 1313 日出生
5、,户籍所在地:日出生,户籍所在地:安徽省临泉县白庙镇孙油坊行政村孙油坊安徽省临泉县白庙镇孙油坊行政村孙油坊 314314 号号 2 2 户,闽户,闽 C99WRC99WR5 5号轻型自卸货车驾驶员,无机动车驾驶证。号轻型自卸货车驾驶员,无机动车驾驶证。根据福建明鉴司法鉴定所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闽明鉴司鉴所2021毒鉴字第 156号),孙永丽送检血样中未检出乙醇。2.郑小平,男,汉族,1984 年 9 月 4 日出生,漳州台商投资区人,赣 CH2882 号重型半挂牵引车驾驶员,准驾车型 C1M,驾驶证号:360424198409045310,档案编号:420601419264。根据福建明鉴司法
6、鉴定所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闽明鉴司鉴所2021毒鉴字第 155 号),郑小平送检血样中未检出乙醇。(三)道路基本情况(三)道路基本情况事发现场位于晋江市社马路永和镇英墩灯控路口,道路呈南北走向,南往永和镇马坪灯控方向,北往罗山街道社店社区方向,施划车道分界线及设路中绿化隔离带,南往北驶入路口一侧设五车道,最左侧车道为左转弯车道、中间三条车道为直行车道、最右侧车道为右转弯车道,宽 1880cm。夜间有路灯照明。二、事故发生经过和救援情况(一)事故发生经过(一)事故发生经过2021 年国庆前,孙宁龙因私回安徽老家办事,将闽 C99WR5号轻型自卸货车停放在梅岭街道赤西社区河滨路 11 号(孙永丽及孙宁龙的住处)附近,并将车辆钥匙存留在住处。2021 年 10 月12 日 20 时许,孙永丽驾驶闽 C99WR5 号轻型自卸货车从晋江市池店镇载货往英林镇,卸完货之后沿晋南快速通道、社马路往世纪大道方向返程。至 22 时 36 分许,孙永丽驾驶闽 C99WR5 号轻型自卸货车沿社马路由南往北行驶于路中绿化隔离带往右第三条车道,至社马路永和镇英墩灯控路口追尾碰撞前方同车道同向郑小平驾驶的等待红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