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泉港区滨海路割山村路段“8 13”事故调查报告2018 年 8 月 13 日 4 时 50 分许,泉港区后龙镇割山村路段,一辆闽 C86987 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闽 C7399 挂号重型罐式半挂车碰撞行人刘宝吓,造成刘宝吓当场死亡以及闽 C86987 重型半挂牵引车部分损坏。事故发生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泉港区人民政府于 2018 年 8 月 30 日成立了由区安监局牵头,区人社局、总工会、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后龙镇组成的泉港区“813”事故调查组,并依法邀请区监察委员会和人民检察院参加,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2、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察、查阅有关资料、技术鉴定和多方取证,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和性质,提出了对相关责任单位、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的突出问题提出事故相关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相关情况(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晋江市恒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闽 C86987 重型半挂牵引车实际所有人)现持有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闽交运管许可泉字 350582000002 号,证件有效期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注册地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深沪镇科任村,因业务需要,公司
3、在泉港区南埔镇仙境村设有办事机构,该办事机构现已迁至泉港区南埔镇通港路赤湾东方物流园,法定代表人为沈剑青。该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02 年 2 月 6 日,注册资本陆佰万元整,经营范围为危险货物运输(3 类)。公司设有安全生产领导组织机构,沈剑青任公司总经理,主管公司全面工作,是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花庆学任公司副经理,分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二)当事人基本情况(二)当事人基本情况1.1.罗福远,男,罗福远,男,19671967 年年 6 6 月月 2929 日出生,持有准驾日出生,持有准驾“A2A2”驾驶驾驶证,驾驶证档案号:证,驾驶证档案号:350500035134350500
4、035134,有效期至,有效期至 20212021 年年 6 6 月月 1111 日。日。经调查,罗福远自 2017 年 11 月开始受聘于晋江市恒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固定驾驶闽 C86987 重型半挂牵引车从事危险物品运输工作,系本事故闽 C86987 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闽 C7399 挂号重型罐式半挂车)驾驶员。华闽司鉴2018毒(醇)鉴字第 5674 号报告书证实:所送检罗福远血样未检出乙醇。2.2.刘宝吓,女,系本事故中行人,在事故中当场死亡。刘宝吓,女,系本事故中行人,在事故中当场死亡。惠公鉴2018207 号尸检报告书证实:死者刘宝吓符合交通事故致闭合性胸腹部脏器联合损伤死亡。(
5、三)肇事车辆基本情况(三)肇事车辆基本情况1.闽 C86987 号重型半挂牵引车,中文品牌:斯堪尼亚,车辆识别代号:YS2P4X230F2109247;行驶证登记所有人:晋江市恒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检验合格至 2019 年 4 月 30 日,交强险及商业险投保于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中心支公司。2.2.闽闽 C7399C7399 挂重型罐式半挂车,中文品牌:永强牌,车辆识挂重型罐式半挂车,中文品牌:永强牌,车辆识别代号别代号:LA99GRA24C0YTS090:LA99GRA24C0YTS090,行驶证登记所有人:晋江市恒通汽,行驶证登记所有人:晋江市恒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检验合格至车运
6、输有限公司,检验合格至 20192019 年年 1 1 月月 3131 日。日。(四)事故车辆技术鉴定状况(四)事故车辆技术鉴定状况1.1.闽方司鉴闽方司鉴20182018车检字第车检字第 0809308093 号报告书证实:事发时号报告书证实:事发时该牵引车转向系统技术状况良好、前部各灯光齐全有效,该牵引该牵引车转向系统技术状况良好、前部各灯光齐全有效,该牵引车及挂车行车制动系统技术状况良好。车及挂车行车制动系统技术状况良好。2.闽方司鉴2018车速鉴字第 08092 号报告书证实:根据行车记录仪视频等调查、计算,确认闽 C86987 号重型半挂牵引车、闽 C7399 挂重型罐式半挂车事故临发时(与行人碰撞前 2.957 秒-1.417 秒)的行驶速度约为 47km/h。(五)道路和交通环境基本情况(五)道路和交通环境基本情况事故发生于泉港区滨海路割山村路段,双向共四条机动车道,路面施划有人行横道,人行横道宽 6.0 米,道路路中设有绿化带分隔,绿化带宽 6.0 米,路中设有绿化带缺口,缺口宽 8.80 米,路左有一条通往割山村的道路;夜间无路灯照明、天气晴;文中路左、路右以峰尾往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