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同安区西柯镇(苏颂大道)西浦村新厝顶路段“12·29”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评估报告.docx

安全生产视频网
上传人:一米阳光 文档编号:318141 上传时间:2024-02-19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19.4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同安区西柯镇(苏颂大道)西浦村新厝顶路段“12·29”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评估报告.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同安区西柯镇(苏颂大道)西浦村新厝顶路段“12·29”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评估报告.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同安区西柯镇(苏颂大道)西浦村新厝顶路段“12·29”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评估报告.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同安区西柯镇(苏颂大道)西浦村新厝顶路段“12·29”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评估报告.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同安区西柯镇(苏颂大道)西浦村新厝顶路段“12·29”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评估报告.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同安区西柯镇(苏颂大道)西浦村新厝顶路段“1229”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评估报告2021 年 12 月 29 日 17 时许,在同安区西柯镇苏颂大道新厝顶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致两人死亡。事故发生后,市安委办对该起事故查实行挂牌督办。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区政府授权区应急局牵头组织事故调查。区应急局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对该事故进行调查,经过调查、取证和分析,查明了事故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形成了同安区西柯镇(苏颂大道)西浦村新厝项路段“1229”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

2、报告,并经市安委办审核同意、同安区政府批复。各相关单位按照区政府批复要求,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权限和程序,分别落实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同时结合事故调查结论和安全管理建议,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加强安全管理措施。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2023 年 3 月 2 日,厦门市同安区安委办成立了由厦门市同安区应急局牵头,同安公安分局、区交警大队、区建设与交通局、区道安办、区总工会和西柯街道有关人员组成的事故评估工作组。依据同安区西柯镇(苏颂大道)西浦村新厝项路段“1229”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和厦门市同安区政府批复要求,在相关单位自查评估的基础上,梳理出事故责任追究刑事人

3、员 1 人,给予行政处罚单位 1 家,给予行政处罚个人1 人,以及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4 个方面的评估清单。二、事故责任人处理建议落实情况(一)刑事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一)刑事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王朝贵,时任厦门杰冉物流有限公司闽 DG1181 号驾驶员。处理建议:由公安部门立案调查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落实情况:2022 年 7 月 11 日,王朝贵被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3 年 2 个月(2022)闽 0212 刑初 152 号。(二)行政处罚建议落实情况。(二)行政处罚建议落实情况。1.1.厦门杰冉物流有限公司。厦门杰冉物流有限公司。处理建议:由同安区应急管理局依法进行行政处罚。落

4、实情况:同安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处以罚款人民币 80 万元的行政处罚。目前,该公司未按要求将罚款缴纳至指定银行。2023 年 3 月 6 日,厦门市同安区应急管理局已将该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2.曹杰,时任厦门杰冉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曹杰,时任厦门杰冉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处理建议:由同安区应急管理局依法进行行政处罚。落实情况:同安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处以罚款人民币 1.44 万元的行政处罚。截至 2022 年 9 月 16 日,罚款已在规定的时间内足额缴纳至指定银行。三、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一)强化履职,积极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一)强化履职,积极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交

5、通运输部门、公安交警大队等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加强对道路运输企业的监管,要结合“双随机”检查、专项整治、联合检查等形式,强化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区道交办要联合相关部门认真梳理本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形成台账,明确治理措施,明确责任单位,明确整治时限。厦门百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国道 324 复线(同安段)二期完善工程的代建单位和该路段的管养责任单位,要切实加强施工改造期间的交通组织疏导工作,保障车辆、行人安全有序通行,同时要结合改造工程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交通设置。落实情况:“1229”事故发生后,厦门市运输

6、事业发展中心持续跟踪厦门杰冉物流有限公司事故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先后采取约谈、专项检查、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暂停运力新增、挂牌督办、停运车辆等措施,督促企业及时消除事故安全隐患,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同时,通过督促企业加大安全生产经费投入、聘请专家组督导、召开专题培训会议等措施,帮助企业提升安全管理能力,强化风险防范水平。通过整治,厦门杰冉物流有限公司安全管理情况得到一定改善。但因企业自身原因,自 2022 年 6 月 10 日起,厦门杰冉物流有限公司陆续注销、过户、转籍名下车辆,目前名下已无营运车辆。经向企业了解,厦门杰冉物流有限公司目前已无运输经营业务,准备申请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资质。厦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依托“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开展道路运输企业的入户执法检查并强化路面执法检查。2022 年以来,执法支队多次单独或联合交警、厦门市运输事业发展中心等部门对厦门杰冉物流有限公司开展检查、约谈、路面执法,对厦门杰冉物流有限公司相关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22 起,罚款金额 445799 元,吊销车辆营运证 2 部,责令企业、车辆停产停业整顿。“1229”事故发生后,公安交警大队持续加大对客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事故案例 > 车辆伤害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