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岳阳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5·15”一般事故评估报告.docx

上传人:一米阳光 文档编号:318275 上传时间:2024-02-19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17.1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岳阳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5·15”一般事故评估报告.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岳阳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5·15”一般事故评估报告.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岳阳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5·15”一般事故评估报告.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岳阳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5·15”一般事故评估报告.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岳阳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5·15”一般事故评估报告.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岳阳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515”一般事故评估报告2021 年 5 月 15 日 08 时左右,同安区新民镇岳阳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工地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 1 名现场施工人员死亡。事故发生后,同安区人民政府授权区应急管理局牵头,成立事故调查小组立即开展事故调查。按照区政府批复要求,依照法律、法规的权限和程序,分别落实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追究,现将评估报告汇报如下:一、评估工作开展情况在事发地安委办组织开展自评的基础上,邀请第三方安全评估机构对该起事故整改情况进行依法评估,对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区安委办进行反馈,立即组织整改,形成了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评估

2、报告。二、事故责任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一)刑事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一)刑事责任追究落实情况。1、杨光权,泥水班组工人处理建议:杨光权安全意识淡薄,在对结构、原理及性能不熟悉的情况下,违规操作平板助力拉砖车,误操作导致平板助力拉砖车反向冲出吊笼,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处理落实情况:已移交司法机关进行追责。(二)相关人员处理落实情况。(二)相关人员处理落实情况。1、吴湘维,岳阳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负责人。处理建议:岳阳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负责人吴湘维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不力,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建议同安区应急管理局给予

3、罚款的行政处罚。处理落实情况:已由同安区应急管理局对其处人民币14400 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岳阳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对吴湘维全公司通报批评、扣除全年安全生产绩效奖。2、蔡晓飞,厦门丽文晖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法人。处理建议:蔡晓飞,厦门丽文晖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法人蔡晓飞员工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不深入,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责任,建议由同安区建设与交通局依法对其进行处理。处理落实情况:已由同安区建设与交通局对其进行处理。3、杨远林,泥水班组工人。处理建议:杨远林安全意识淡薄,违反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关于加强移动式小型工程机械安全管理的通知(厦建质安202031 号)相关要求,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

4、建议岳阳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理。处理落实情况:已由岳阳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对范小兵进行经济处罚,并责令退场处理,公司所有项目不再录用。4、沈品曲,岳阳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现场负责人。处理建议:沈品曲未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项目施工管理不善,建议岳阳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理。处理落实情况:已由岳阳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对沈品曲全公司通报批评、扣除 9 个月安全生产绩效奖。5、邱武南,岳阳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建筑工地专职安全员。处理建议:邱武南未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项目施工管理不善,建议吊销其安全员证,岳阳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对

5、其进行处理。处理落实情况:已由岳阳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对邱武南全公司通报批评、扣除 6 个月安全生产绩效奖。6、范小兵,岳阳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建筑工地泥水班组长。处理建议:范小兵未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没有及时发现并制止杨光权、杨远林父子使用平板助力拉砖车,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岳阳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理。处理落实情况:已由岳阳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对范小兵进行经济处罚,并责令退场处理,公司所有项目不再录用。7、杨春海,厦门优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场管理。处理建议:杨春海未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项目施工管理不善,建议厦门优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对

6、其进行处理。处理落实情况:厦门优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杨春海全公司通报批评,处 5000 元罚款。三、事故责任单位责任追究落实情况1、事故责任单位:岳阳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处理建议:岳阳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导致事故发生,致 1 人死亡,建议同安区应急管理局对岳阳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处理落实情况:已由厦门市同安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处人民币 25 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2、事故责任单位:厦门丽文晖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处理建议:厦门丽文晖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员工安全意识薄弱。建议同安区建设与交通局对厦门丽文晖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理落实情况:已由同安区建设与交通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四、事故发生单位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岳阳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在事故发生后,按照安全事故“四不放过”原则,召开安全事故调查处置会议,对造成515 事故责任相关人员进行相应处现。要求公司全体员工深刻吸取此次事故血的教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管理职责:公司分别与各项目负责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事故案例 > 物体打击

copyright@ 2010-2023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