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编号:工程*专业分包合同承 包 人:中建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分 包 人:签约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签约时间:年月日第 1页,共 68页第一部分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承包人:中建科工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王宏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蔚蓝海岸社区中心路 3331 号中建科工大厦38 层 3801分包人:(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住所:资质证书号码:发证机关:资质专业及等级:复审时间及有效期:营业执照号码:安全生产许可证号码:鉴于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要求履行其合同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以诚信、敬业和积极的态度与甲方及本工程涉及的任何第三方保持充分有效的合作,以确保本工程的圆满竣工;另鉴
2、于乙方已对工程现场环境、地质条件及所有有关资料进行了全面细致勘查和研究,已对工程施工所有相关图纸进行了详细研究和计算,并已对甲方有关项目管理制度规定充分了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分包工程概况一、分包工程概况分包工程名称:分包工程地点:分包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第 2页,共 68页(具体范围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乙方应严格遵守业主或甲方下发的工期指令,甲方有权调整(缩减或增加)乙方工程承包范围,价格按本合同执行不调整。若因乙方施工进度、质量未能满足甲方
3、要求,甲方另行委托第三方施工或进行整改,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对此无任何异议,并承担已施工部分的缺陷保修责任。二、合同价款二、合同价款2.1 本分包合同为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下浮率 合同。固定总价合同。固定总价合同。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已清楚了解该承包金额已包括所有招标图纸所显示及工程规范内要求的所有工作内容,本合同工程量为经双方确认的工程量,即使固定工程量存在错、漏,乙方也不能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价款。若工程未发生签证变更,则双方不再重新核量;若因签证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减,在结算时仅对变更部分进行核算。固定单价合同。固定单价合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单价固定包干(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及综合单价分析表
4、),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单价均不调整。下浮率合同下浮率合同。下浮率%,该费率不因合同价款的调整而改变。下浮基数以甲方跟业主确认的乙方承包范围对应工作内容的最终结算价为准。如有发生需乙方上交的各项费用和违约金,甲方有权从下浮后的最终结算价中直接扣除。2.2 本工程暂定合同价含税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不含税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增值税率为%,增值税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人工费为:人民币(大写)(元)。2.3 以上价格为完成本分包工程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且不限于:(1)、人工费: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职工福利、保险、各种假期的特殊工资等;(2)、材料费
5、:主材(甲供材除外)和辅材的原价、运杂费、运输损耗、采购和保管费等;(3)、工机具设备费:施工机械设备使用费、折旧费、大修理费、经常修理费、安拆及场外运输费、人工费、燃料动力费等;第 3页,共 68页(4)、措施费:实际施工中必须发生的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的全部费用。如:安全、文明施工费、夜间施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装费、施工排水费、施工降水费、治污减霾费、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专业措施费(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脚手架等)(5)、管理费:管理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固
6、定资产使用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检验试验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财产保险费、财务费、其他费用(批准及许可手续费、技术开发及转让、咨询、法律顾问、保险等)、合理利润等;(6)、规费:社保、住房公积金、工程排污费等按国家法律法规必须缴纳的费用;(7)、税金:按国家税法和合同约定应由乙方缴纳的税金。(8)、其他:专项方案论证、工程评优相关费用、测试费、工程超高费、赶工费、风险费、以及与其他分包商的配合费等。2.4 应向政府各部门缴纳的相关费用,以及施工中发生的环境保护、治理及采取措施所发生的费用,按最终结算价的%计取。由甲方代扣代缴的,甲方有权选择从进度款中扣收。2.5 施工用水电费暂按合同额的 1.5%计取,甲方有权选择从进度款中扣收,结算时按最终结算价的 1.5%计取。如乙方要求甲方开具增值税抵扣发票的,扣款=(最终结算价*1.5%)*(1+13%)。(税率据实调整)三、合同工期三、合同工期3.1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3.2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3.3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