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编号:项目设备采购合同买方:中建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卖方:签约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签订日期:第 1页,共 16页项目设备采购合同项目设备采购合同买方:中建科工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王宏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蔚蓝海岸社区中心路 3331 号中建科工大厦38 层 3801卖方:(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住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建设工程以及设备采购的法律、法规及行政管理规定,为明确买方与卖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促使双方协作配合,按时保质地完成本采购项目,经双方协商后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一、合同文件一、合同文件1.1 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
2、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为便于解释,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1)合同补充协议(如果有)(2)设备采购合同(3)招标文件、货物需求书、技术参数(4)中标通知书(如有)(5)技术要求与图纸(6)投标文件、投标澄清文件及其补充资料(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8)买方提供的各项管理制度上述文件按“前优于后”的顺序进行解释。如同一序列文件中之条款和/或条件发生不一致,应按该类文件的签署生效时间按“后优于前”的顺序进行解释。对于同一类文件,以其最新版本或最新签署的为准。二、项目概况二、项目概况2.1 采购项目名称:第 2页,共 16页2.2 工程地址:三、货
3、物和数量三、货物和数量3.1 本合同货物:;数量:。具体详见附件 1合同价款组成明细表四、合同价款和供货期四、合同价款和供货期4.1 本采购合同采用固定综合单价的计价方式:本合同暂定含税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不含税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增值税率为%,增值税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本合同单价除按合同的规定外,不得以任何方式调整或变更(详见合同附件 1 合同价款组成明细表)。4.2 本合同综合单价指全费用包干单价,该价格包括设计、制造、包装、运输、装卸、搬运、仓储、备品备件、管理、出厂前试验检测、售后服务、保险、利润、税金、专用工具及仪器仪表、技术资料和技术培训、技术配合
4、、技术服务、安装指导(如为满足质量及技术要求应由卖方安装、调试的,如无另外约定,综合单价中已包含安装、调试费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验收检测、国家及地方规定应由卖方承担的任何收费等合同范围内采购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4.3 本合同价格为包含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费用和所需缴纳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发运到指定地点所需的一切费用。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否则,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买方主张任何额外的费用。4.4 供货期:合同签订并收到买方书面投产通知(交货日期前个日历日发出)和进场通知后,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4.5 卖方信息栏收款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 户 行:;账号:;五、
5、付款五、付款5.1 业主、卖方的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以本合同提供的为准。第 3页,共 16页5.2 付款方式:5.2.1 无预付款有预付款: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卖方向买方提交合同暂估总价%的预付款保函,保函格式应满足买方要求,保函期限为。买方向卖方支付相应金额的预付款。买方收到预付款保函后日内向卖方支付预付款。预付款在支付货款时一次性全额抵扣。5.2.2设备到货,经买方初步验收及认可,支付至到场设备总额的%;5.2.3设备安装完毕且通过政府部门验收合格并取得相应许可证明(如有),支付合同总价的%;5.2.4结算完成并签署结算书后,支付至供应合同结算总价的%;5.2.5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两年,
6、剩余款项(结算价款的%)在质量保修期届满后日内无息返还。5.3 本工程款项的支付,以买方收到业主支付的相关工程款为前提。施工过程中,非因买方原因造成资金暂时不到位,供货方应确保连续正常的供货并给予买方理解和配合。5.4 买方每次付款前卖方应当按要求提供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买方有权迟延付款,卖方不得以此为由进行停工或索赔。若买方发票出现遗失、破损或不能验证等情况的,卖方有义务配合买方完成相应发票的认证工作。5.5 如卖方根据本合同规定有责任向买方支付违约金或其他赔偿时,买方在通知卖方后,有权从上述付款中直接扣除该款项。5.6 质保合同中关于设备保修内容,与技术要求中关于设备保修内容的描述有矛盾时,以较严格的内容为准。六、保障、保险及担保六、保障、保险及担保6.1 保险6.1.1 卖方投保内容和责任:为投入本工程所有的人员、设备购买法律法规及地方性规范性文件所要求的一切保险,该项费用已包含在合同综合单价中。6.2 担保6.2.1 预付款担保:选择下列第种担保方式。银行保函;现金担保;其他:。担保金额及提供担保的时第 4页,共 16页间:。6.2.2履约担保:选择下列第种担保方式。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