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 DG/T 0362024 代替DG/T 0362021 碾米机 2024-04-29 发布 2024-04-29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发布 DG DG/T 0362024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基本要求.1 4.1 需补充提供的文件资料.1 4.2 样机确定.2 4.3 单元划分及涵盖原则.2 4.4 生产量和销售量.2 4.5 参数准确度及仪器设备.2 5 初次鉴定.3 5.1 一致性检查.3 5.2 安全性评价.4 5.3 适用性评价.6 5.4 可靠性评价.8 5.5 综合判定规则.9 6 产
2、品变更.10 附录 A(规范性附录)产品规格表.11 附录 B(规范性附录)用户调查表.14 I DG/T 0362024 前 言 本大纲依据TZ 12019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编写规则编制。本大纲是对DG/T 0362021碾米机的修订。本大纲与DG/T 0362021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修改了范围的内容;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的内容;增加了全自动砻碾组合米机的定义;修改了需补充提交的文件资料的内容;修改了生产量和销售量的内容;修改了一致性检查的内容;修改了安全性评价的内容;修改了适用性评价的内容;修改了可靠性评价的内容;修改了产品变更的内容;修改了附录A的内容;修改了
3、附录B的内容。本大纲自实施之日起代替DG/T 0362021。本大纲由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提出。本大纲由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技术归口。本大纲起草单位:辽宁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四川省农业机械鉴定站、山西省农业机械发展中心、安徽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四川钭进科技有限公司。本大纲主要起草人:柏明娜、白阳、高义海、欧小军、张翼、姚宇、郑美朝、高霞、刘春义、陈真。本大纲所代替大纲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DG/T 0362007、DG/T 0362011、DG/T 0362017、DG/T 0362019、DG/T 0362021。II DG/T 0362024 碾米机 1 范围 本大纲规定了碾米
4、机推广鉴定的鉴定内容、方法和判定规则。本大纲适用于分离式稻谷碾米机、分离式杂粮碾米机、砻碾组合米机、全自动砻碾组合米机和喷风式碾米机的推广鉴定。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1350 稻谷 GB/T 13542018 大米 GB 5009.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T 5495 粮油检验 稻谷出糙率检验 GB/T 8231 高粱 GB/T 8232 粟 GB/T 9239.1 机械振动 恒态(刚性)转子平衡品质要求
5、第1部分:规范与平衡允差的检验 GB 10396 农林拖拉机和机械、草坪和园艺动力机械 安全标志和危险图形 总则 GB/T 11766 小米 GB/T 18810 糙米 GB/T 22725 粮油检验 粮食、油料纯粮(质)率检验 JB/T 62862013 喷风式碾米机 JB/T 97922013 分离式稻谷碾米机 JB/T 98182013 砻碾组合米机 JB/T 114342013 分离式杂粮碾米机 3 术语和定义 JB/T 62862013、JB/T 97922013、JB/T 98182013和JB/T 114342013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全自动砻碾组合米机
6、 具有远程自动化和现场自动化控制模式的,可实现自动化操作的砻碾组合米机。4 基本要求 4.1 需补充提供的文件资料 除申请时提交的材料之外,需补充提供以下材料:1 DG/T 0362024 a)产品规格表(见附录 A);b)样机照片(左前方 45、右前方 45、正后方、产品铭牌各 1 张);c)用户名单(应为产品定型后的用户名单。内容至少包括购买者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产品型号名称、购机时间等,分离式稻谷碾米机和分离式杂粮碾米机用户数量均为 10 户,砻碾组合米机、全自动砻碾组合米机和喷风式碾米机用户数量均为 5 户);d)产品示意图(能清晰反映产品规格表中的外形尺寸);e)自动化配置清单。单独申请鉴定的机型或以申报单元申请鉴定的主机型,应提供 a)、b)、c)、d)规定的材料;以申报单元申请鉴定的涵盖机型需提供 a)、b)、d)规定的材料;单独申请鉴定的或作为主机型的全自动砻碾组合米机需提供 a)、b)、c)、d)、e)规定的材料,涵盖机型需提供 a)、b)、d)、e)。以上材料需加盖制造商公章。4.2 样机确定 样机由制造商无偿提供且应是12个月以内生产的合格产品。其中,单独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