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食品工业用酶制剂GB 1886.174-2024.pdf

上传人:一米阳光 文档编号:331109 上传时间:2024-06-08 格式:PDF 页数:20 大小:446.9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食品工业用酶制剂GB 1886.174-2024.pdf_第1页
第1页 / 共20页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食品工业用酶制剂GB 1886.174-2024.pdf_第2页
第2页 / 共20页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食品工业用酶制剂GB 1886.174-2024.pdf_第3页
第3页 / 共20页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食品工业用酶制剂GB 1886.174-2024.pdf_第4页
第4页 / 共20页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食品工业用酶制剂GB 1886.174-2024.pdf_第5页
第5页 / 共2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G B1 8 8 6.1 7 42 0 2 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食品工业用酶制剂2 0 2 4-0 2-0 8发布2 0 2 4-0 8-0 8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发 布前 言 本标准代替G B1 8 8 6.1 7 42 0 1 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食品工业用酶制剂。本标准与G B1 8 8 6.1 7 42 0 1 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增加了“酶制剂用辅料”“固定化酶制剂”和“固定化载体”的术语和定义;增加了酶制剂用辅料和固定化载体的技术要求;修改了大肠埃希氏菌的指标要

2、求;增加了酶制剂用辅料名单的附录要求;增加了附录中部分酶活力测定参考方法。G B1 8 8 6.1 7 42 0 2 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食品工业用酶制剂1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 B2 7 6 0)和相关公告允许使用的食品工业用酶制剂。2 术语和定义2.1 食品工业用酶制剂由动物或植物的可食或非可食部分直接提取,或由传统选育或经基因重组技术得到的微生物(包括但不限于细菌、放线菌、真菌菌种)发酵、提取后,或再经进一步纯化、制剂化等工艺制得的(可含有一个或多个活性酶组分),用于食品工业,具有特殊催化活性的制剂产品。2.2 酶活力酶在一定条件下催化某一

3、特定反应的活性能力高低的指标。2.3 抗菌活性抑制或杀灭微生物的特性。2.4 酶制剂用辅料为酶制剂产品的活性保存、流通贮存、标准化使用等目的而加入的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2.5 固定化酶制剂利用物理和(或)化学的方法将酶固定于载体上,在食品生产过程中以不可溶解状态发挥作用的产品剂型。2.6 固定化载体固定化酶制剂中起固定酶作用的材料。3 产品分类按产品形态分为固体剂型(含固定化剂型)和液体剂型。4 技术要求4.1 原辅料要求4.1.1 用于生产酶制剂的原辅料应符合相关要求,在规定的使用条件下,不应对最终食品产生有害健1G B1 8 8 6.1 7 42 0 2 4康的残留污染。4.1.2 用于

4、提取酶制剂的动物组织应符合肉类检疫要求。4.1.3 用于提取酶制剂的植物组织不应霉变。4.1.4 对微生物生产菌种应进行分类学和(或)遗传学的鉴定,并应符合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 B2 7 6 0)及相关公告。菌种的保藏方法和条件应保证发酵批次之间的稳定性和可重复性。4.1.5 为了酶制剂产品的活性保存、流通贮存和标准化使用,商品化的酶制剂允许加入必要的辅料成分。酶制剂用辅料不应在最终食品中发挥功能作用,一般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在达到预期的目的下尽可能减少使用品种和用量。酶制剂中允许使用的辅料名单见附录A。4.1.6 固定化酶制剂所使用的固定化载体应符合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5、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G B9 6 8 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 B2 7 6 0)或其他在食品中允许使用的原料清单的规定。4.2 理化指标产品酶活力应符合声称。注:部分酶制剂的酶活力测定参考方法参见附录B。企业可按相应标准中给出的或企业规定的方法测定。4.3 污染物限量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污染物限量项 目限 量检验方法铅(P b)/(m g/k g)5.0G B5 0 0 9.7 5或G B5 0 0 9.1 2总砷(以A s计)/(m g/k g)3.0G B5 0 0 9.7 6或G B5 0 0 9.1 14.4 微生物限量微生物限量应

6、符合表2的规定。其中,经基因重组技术得到的微生物生产的酶制剂不应检出生产菌。表2 微生物限量项 目限 量检验方法菌落总数/(C F U/g或C F U/m L)5 00 0 0G B4 7 8 9.2大肠菌群/(C F U/g或C F U/m L)3 0G B4 7 8 9.3大肠埃希氏菌/(C F U/g或C F U/m L)不应检出G B4 7 8 9.3 8沙门氏菌(2 5g或2 5m L)不应检出G B4 7 8 9.44.5 抗菌活性微生物来源的酶制剂不应检出抗菌活性,抗菌活性按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微生物源酶制剂抗菌活性的测定(G B4 7 8 9.4 3)执行。2G B1 8 8 6.1 7 42 0 2 4附 录 A酶制剂用辅料名单 酶制剂用辅料名单见表A.1。表A.1 酶制剂用辅料名单序号名称C N S号I N S号1柠檬酸0 1.1 0 13 3 02柠檬酸钠0 1.3 0 33 3 1 i i i3柠檬酸钾0 1.3 0 43 3 2 i i4乳酸0 1.1 0 22 7 05乳酸钠1 5.0 1 23 2 56磷酸0 1.1 0 63 3 87焦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安全标准 > 国家标准

copyright@ 2010-2023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