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培训课程,职业健康管理,职业健康管理,职业危害监测与医疗,职业健康管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职业健康管理,职业卫生组织管理机构,职业健康管理,职业卫生公告栏,职业病防治法第25条、监督管理规定第15条第1款。,职业健康管理,职业病防治责任制,人员的责任制具体包括: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各级管理人员劳动者部门和组织责任制:职业卫生领导机构、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其他相关管理部门,职业健康管理,职业危害项目申报,职业危害因素识别,有机粉尘,植 物,动 物,无机粉尘,煤尘,农药,石英,水泥,形态:浓度、分散度、溶解度、爆炸性、荷电性,分 类:,职业健康管理,职业危害项目申报,职业
2、病危害因素-粉尘,煤渣混合上料,煤装卸作业,职业健康管理,职业危害项目申报,稳态噪音,非稳态噪音,锅炉旁高温作业,工频电场(电场强度5KV/m),其他职业危害物理因素,职业健康管理,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化学物质职业危害识别方法,列出岗位清单识别每个岗位使用的化学品名称和本岗位操作工艺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中间化学品名称;查找化学品MSDS上的成分;对比GBZ 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化学有害因素,筛除没有接触限值的化学品成分;建立岗位接触的化学有害因素清单,双氧水罐区,氨水罐区,职业健康管理,职业危害项目申报,职业危害因素的项目申报,申报主体: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申报时限:及时、如
3、实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2009年9月8号前)变更申报(一)进行新、扩、改的建设项目的,自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二)因“三新”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三)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四)经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发现原申报内容发生变化的,自收到有关检测、评价结果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申报方法:纸质版和电子版申报内容: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数量、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行业及地区分布、接触人数等内容。,职业健康管理,职业危害项目申
4、报,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文件样本,职业健康管理,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包含如下内容:目的 目标 措施 考核指标 保障资源 实施方案(包括时间、进度、实施步骤、技术要求、考核内容、验收方法),职业健康管理,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职业健康管理,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防护设施设计审查,职业健康管理,材料和设备管理,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场所的管理,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场所的管理,职业健康管理,职业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确定应当进行日常监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高危粉尘、高毒物质(每月一次);指定专人负责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人员的培训有效和监测系统
5、处于正常运转状态;按照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 159)设置日常监测装置。现场监测仪器已经标定;按照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GBZ/T 192)、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GBZ/T 160)、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GBZ/T 189)等监测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选择的监测点数和浓度(强度)变化情况;记录存档。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采样、布点符合国家标准;从事可能发生急性职业中毒的作业人员(岗位)配备有毒物质快速检测报警仪.,职业健康管理,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企业监测计划监测合同监测单位的资质和业务范围,不能超范围监测监测和评价报告监测点项目和点的选择是否与实际一致每年至少一
6、次,职业健康管理,职业病危害告知,合同告知,在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告知或通过劳动合同附件履行职业危害的告知因工作岗位或工作内容变更,劳动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变化时,用人单位应如实告知,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在合同中写明的告知内容:工作过程中可能存在或产生职业病危害职业病危害的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岗位的待遇不履行合同告知,劳动者有权拒绝从事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用人单位不得因此解除与劳动者所订立的劳动合同,职业健康管理,职业病危害告知,工作场所警示标识,张贴位置:工作场所入口产生职业危害的岗位产生职业危害的设备,职业健康管理,职业病危害告知,严重职业病危害岗位的告知,1、设置警示标识2、且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职业病危害告知卡,职业健康管理,职业病危害告知,监测结果告知,在工作场所入口,设立公告栏;公布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岗位、健康危害、接触限值、应急救援措施,以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检测日期、检测机构名称等;或书面通知;或其他有效方式告知评价结果;每年收到监测结果后15天内更新。,职业健康管理,职业病危害告知,职业健康体检结果告知,用人单位应书面将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