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49.100 V 57 MH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民 用 航 空 行 业 标 准 MH/T 60152014 代替 MH/T 6015-1999飞机污水车 Lavatory service equipment 2014-12-03 发布2015-03-01 实施中国民用航空局 发 布 MH/T 60152014 I 目 次 前言.I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技术要求.1 3.1 一般要求.1 3.2 安全要求.2 3.3 机动性能.2 3.4 专用装置.2 3.5 液压系统.5 3.6 环保要求.5 3.7 电气系统.5 3.8 驾驶室.5 3.9 稳定
2、性.5 3.10 可靠性.6 4 试验方法.6 4.1 一般要求.6 4.2 安全要求.6 4.3 机动性能.7 4.4 专用装置.7 4.5 液压系统.8 4.6 环保要求.8 4.7 电气系统.9 4.8 驾驶室.9 4.9 稳定性.9 4.10 可靠性.9 5 检验规则.9 5.1 检验分类.9 5.2 出厂检验.9 5.3 定型检验.11 6 标牌、标志、使用说明书.11 7 包装、运输及贮存.12 MH/T 60152014 II 前 言 本标准按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MH/T 6015-1999飞机污水车,与MH/T 6015-1999相比,除编辑性修改
3、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修改了有关污水车轴荷、轮胎承载能力的要求(见 3.1.12,1999 年版的 4.1.5);修改了有关污水车机动性能要求(见 3.3,1999 年版的 4.1.4);修改了污水车的运行安全要求(见 3.2,1999 年版的 4.1.8);增加了对污水罐安装角度的要求(见 3.4.1.9);增加了对清水罐安装角度的要求(见 3.4.2.3);修改了有关水泵流量的要求(见 3.4.3.1,1999 年版的 4.4.2.1);删除了对输水软管材料的要求;删除了对升降工作平台安装位置、升降范围及升降速度的要求;修改了升降工作平台载重量的要求(见 3.4.5.3,1999 年版的
4、4.6.4);修改了对护栏高度及护栏门的要求(见 3.4.5.2,1999 年版的 4.6.2);增加了真空泵的要求(见 3.4.6);增加了对控制装置的要求(见 3.4.7);增加了对应急装置的要求(见 3.4.8);增加了柴油机污水车的排放要求(见 3.6.3);增加了对驾驶室的要求(见 3.8);增加了对污水车稳定性的要求(见 3.9);增加了污水车行驶可靠性的要求(见 3.10.1)修改了污水车作业可靠性要求(见 3.10.2,1999 年版的 4.2)。本标准由中国民用航空局机场司提出并负责解释。本标准由中国民用航空局航空器适航审定司批准立项。本标准由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归口。本标
5、准起草单位:中国民用航空局机场司、民航专业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国家工程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康木富特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航福机场设备有限公司。本标准起草人:王晓波、李朝阳、董法鑫、张建发、马志刚、邹廷念、樊向荣、席占勇、白彬、张青军。MH/T 60152014 1 飞机污水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飞机污水车(以下简称污水车)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牌、标志、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采用各类底盘的污水车。注:本标准中的飞机污水车是指用于收纳及转运飞机污水罐排出的污物,并对飞机加注淸洗水的地面专用设备。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
6、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1495 汽车加速行驶车外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 GB/T 3766 液压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GB 7258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T 7593 机动工业车辆 驾驶员控制装置及其他显示装置用符号 GB/T 7935 液压元件 通用技术条件 GB/T 9969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 总则 GB/T 12547 汽车最低稳定车速试验方法 GB/T 12673 汽车主要尺寸测量方法 GB/T 12674 汽车质量(重量)参数测定方法 GB/T 12678 汽车可靠性行驶试验方法 GB/T 14436 工业产品保证文件 总则 GB 20891 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JB/T 5943 工程机械 焊接件通用技术条件 QC/T 484 汽车油漆涂层 QC/T 625 汽车用涂镀层和化学处理层 AHM 915 标准控制(Standard Controls)EN 1915-1 航空地面支持设备 一般要求第一部分:基本安全要求(Aircraft grou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