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一、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安全管理1.使用许可厂家的合格产品国家对场(厂)内机动车辆的设计制造有严格的要求,实行许可生产制度。场(厂)内机动车辆的维护保养、改造单位实行安全认可证制度,必须取得相应证书后,方可承担其认可项目的维修保养、改造业务。2.登记建档新增、大修、改造的场(厂)内机动车在正式使用前,首先必须进行验收检验,合格后到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登记,经审查批准登记建档,取得场(厂)内机动车辆牌照,方可使用。3.安全管理制度4.技术档案包括:车辆出厂技术文件;安装、修理记录和验收资料;使用、维护、保养、检查和试验记录;安全技术监督检验报告;车辆及人身
2、事故记录;车辆的问题分析及评价纪录。5.作业人员6.定期检验制度在用场(厂)内机动车辆安全定期检验周期为 1 年。7.使用单位还应进行场(厂)内机动车辆的自我检查、每日检查、每月检查和年度检查。(1)年度检查每年对所有在用的场(厂)内机动车辆至少进行 1 次全面检查。停用 1 年以上、发生重大车辆事故等的场(厂)内机动车辆,使用前应作全面检查。(2)每月检查检查项目包括:安全装置、制动器、离合器等有无异常,可靠性和精度;重要零部件(如吊具、货叉、制动器、铲、斗及辅具等)的状态,有无损伤,是否应报废等;电气、液压系统及其部件的泄漏情况及工作性能;动力系统和控制器等。停用一个月以上的场(厂)内机动
3、车辆,使用前也应作上述检查。(3)每日检查在每天作业前进行,应检查各类安全装置、制动器、操纵控制装置、紧急报警装置的安全状况,检查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病作业。二、场(厂)内机动车辆涉及安全的主要部件1.高压胶管高压胶管必须符合有关标准,并通过耐压试验、长度变化实验、爆破试验、脉冲试验、泄露试验等试验检测。2.货叉需进行极限拉伸载荷和检验载荷试验。3.链条4.转向器5.制动器6.轮胎7.安全阀最常用的是溢流安全阀。8.护顶架对于叉车起升高度超过 1.8m 的工业车辆,必须设置护顶架,以保护司机免受重物落下的伤害。护顶架应进行静态和动态的两种载荷试验检测。9.其他三、场(厂)内机
4、动车辆使用安全技术1.作业前的准备(1)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工作服、工作鞋和手套,高处作业还必须佩带安全带及工具包。(2)检查清理作业现场,确定搬运路线,清除障碍物;室外作业要了解天气情况。(3)对使用的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和辅助工具、附件进行安全检查;不使用报废元件,不留安全隐患;熟悉物品的种类、数量、包装状况及周围环境。(4)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必须按照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性能、承载能力和使用条件,正确操作,合理使用,严禁超在作业或任意扩大适用范围。(5)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报警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应完好齐全,有缺损时应及时修
5、复。安全防护装置不完整或已失效的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不得使用。(6)预测可能出现的事故,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选择安全通道,制定应急对策。(7)启动前应进行重点检查。灯光、喇叭、指示仪表等应齐全完整;燃油、润滑油、冷却水等应添加充足;各连接件不得松动;轮胎气压应符合要求,确认无误后,方可启动。(8)起步前,车旁及车下应无障碍物及人员。2.典型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操作技术(1)单斗挖掘机1)单斗挖掘机的作业和行走场地应平整坚实,对松软地面应垫以枕木或垫板,沼泽地区应先做地基处理,或更换湿地专用履带板。2)轮胎式挖掘机使用前应支好支腿并保持水平位置,支腿应置于作业面的方向,转转向驱动桥应置于
6、作业面的后方。采用液压悬挂装置的挖掘机,应锁住两个悬挂液压缸。履带式挖掘机的驱动轮应置于作业面的后方。3)平整作业场地时,不得用铲斗进行横扫或用铲斗对地面进行压实。4)挖掘机正产作业时,除松散土壤外,其其最大开挖高度和深度,不应超过机械本身性能规定。在拉铲或反铲作业时,履带距工作面边缘距离应大于 1.0m,轮胎距工作面边缘距离应大于 1.5m.5)作业是挖掘机应保持水平位置,将行走机构制动。6)在汽车未停稳或铲斗需翻过驾驶室而司机未离开前不得装车。7)作业中,当液压缸伸缩将达到极限时,应动作平稳,不得冲撞极限块。8)作业中,当发现挖掘力突然变化,应停机检查,严禁在未查明原因前擅自调整分配阀的压力。9)作业中不得打开压力表开关,且不得将工况选择阀的操纵手柄放在高速档位置。10)作业中,履带式挖掘机做短距离行走时,主动轮应在后面,斗臂应在正前方与履带平行,制动主回转机构,铲斗应离地面 1m。11)轮胎式挖掘机行走前,应收回支腿并固定好,工作装置应处于行走方向的正前方,铲斗应离地面 1m。长距离行走时,应采用固定销将回转机构锁定,并将回转制动板踩下锁定。12)履带式挖掘机转移工地应采用平板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