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气事故预案电气事故预案一、事故处理的一般规定:1、发生事故和处理事故时,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应正确执行调度、班长、厂领导的命令,处理事故2、在交接班手续末办完而发生事故时,应由交班人员处理,接班人员协助、配合。在系统未恢复稳定状态或值班负责人不同意接班之前,不得进行接班,只有在事故告一段落或值班负责人同意接班后,方可进行交班3、事故处理时,厂值班领导是系统处理的领导和组织者,电气值班长是事故处理的技术负责人,4、处理事故时,各级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发令、复诵、汇报和记录制度。5、事故处理中,若下一个命令需要根据前一个命令执行情况来,则下令人必须等待命令执行人的亲自汇报后再定,不能经第三
2、者传达,不准根据表计的指示信号叛断命令的执行情况(可作参考)6、发生事故时,各装置的动作信号不要急于复归,以便核查,便于事故的正确分析及处理。二、事故处理的一般原则1、迅速限制事故的发展,消除事故的根源,解除对人身和设备安全的威胁2、注意厂用电的安全,设法保持厂用电源正常3、事故发生后,根据表计、保护、信号及自动装置动作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判断,作出处理方案,处理中应防止系统事故扩大4、在不影响人身及设备安全的情况下,尽一切可能使设备继续运行,必要时启动备用设备5、在事故已被限制并趋于正常稳定的状态时,应设备调整系统运行方式,使之合理6、做好事故记录及主要操作时间的记录,及时将事故处理情况报告有
3、关领导。三、事故处理一般程序1、判断事故的性质,根据计算机显示、光字牌报警信号、系统中有无冲击摆动现象、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动作情况、仪表及计算机记录、设备的外部象征等进行分析判断2、判明事故范围,设备故障时,值班人员应到事故现场,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母线故障时,应检查断路器和隔离开关3、解除对人身和设备安全的威胁,若故障对人身和设备安全构成威胁,应立即设法消除,必要时可停止设备运行4、保证非故障设备的运行,应特别注意将未直接受到损害的设备施行隔离,必要时起动备用设备5、做好现场安全措施,对于故障设备,在判明故障性质后,值班人员应做好现场安全措施,以便检修人员进行抢修6、及时汇报,值班人员必须迅速、准确地将事故处理的每一阶段情况报告给调度及厂领导,避免处理事故时发生混乱四、处理事故时,各岗位人员联系方式1、在发生事故时,应及时通过电话通知调度做好生产的处理工作并听从调度的意见2、事故发生后及处理过程中,班长口头或电话向厂领导及调度进行汇报,并向当班值班人员发布命令,值班人员受令复诵后立即执行,执行完毕后根据班长的命令向班长汇报3、在紧急情况下,值班人员来不及向班长及调度、厂长请示时,可直接对事故进行处理,处理后用口头或电话向班长汇报,并做好记录4、变电所出现事故时,变电所值班长用电话与调度及厂领导进行直接联系,听取调度及厂领导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