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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洪梅镇“6·12”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docx

上传人:一米阳光 文档编号:160760 上传时间:2022-07-29 格式:DOCX 页数:10 大小:17.82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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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莞市洪梅镇“612”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2018 年 6 月 12 日 14 时 45 分许,东莞市洪梅镇洪金路大众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对出路段发生一起重型半挂牵引车碰撞自行车,造成自行车骑车人当场死亡、自行车损毁的道路交通事故(以下简称“612”道路交通事故)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 广东省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引 、 东莞市一般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东莞市人民政府迅速成立了由洪梅镇党委委员、镇武装部部长黄成近任组长,镇公安分局副局长叶活宁任常务副组长,镇监察室、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交通运输分局、安监分局、总

2、工会等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的东莞市洪梅镇“612”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 ,并发函邀请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政府派员参加,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 依法依规、 实事求是、 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检测鉴定和综合分析等,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应急处置、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肇事车辆情况1桂 AQ3771 号重型半挂牵引车、桂 AD310 挂号重型仓栅式半挂车,机动车所

3、有人均为:广西南宁雄昊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地址:南宁市武鸣区标营新区纬一路 1 号恒泰丽园 7 号楼 59 号商铺, 桂 AQ3771 号重型半挂牵引车注册日期为:2018 年 3 月 21 日,检验有效期为: 2019 年 3 月;桂 AD310 挂号重型仓栅式半挂车注册日期为:2018 年 3 月 30 日,检验有效期为:2019 年 3 月。桂 AQ3771 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品牌型号:乘龙牌LZ4251M7DB,车辆识别代码:LGGG4DY35JL506774,桂 AD310 挂号重型仓栅 式 半 挂 车 品 牌 型 号 : 锣 响 牌 LXC9401CCY , 车 辆 识 别 代

4、 码 :LA996RC31JOLXC560,该车于 2018 年 3 月 30 日在南宁市武鸣区交通运输局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桂交运管南字450122006078 号) ,经营范围:普通货运。桂 AQ3771 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准牵引总质量:40.00 吨,桂 AD310 挂号重型仓栅式半挂车核定载质量:33.80 吨,实载:0 吨,事发时没有装载货物。事故发生时该车从望牛墩鼎盛环保公司开往洪梅镇大众化肥厂。经公安交警电脑综合信息平台查询,该车自今年三月份登记注册以来共有过 2 次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此两宗违法已接受处理。该车过往无事故记录。桂 AQ3771 号 重 型 半 挂

5、 牵 引 车 交 通 事 故 强 制 责 任 险 ( 保 单 号 :11431013900406706123)及商业险(保单号:11431013900415782606)投保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鸣支公司,其中商业险第三者责任险赔偿限额为 100 万元。2无号牌自行车,车辆所有人为曹建亮。(二)肇事驾驶员情况1. 桂 AQ3771 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桂 AD310 挂号重型仓栅式半挂车)驾驶人:韦一师,男,1980 年 09 月 02 日生,身份证号:,壮族,住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武鸣县陆斡镇仁合村兰韦屯 18 号, 驾驶证号:,档案编号:450100271451,初次领驾驶

6、证日期是 1999 年 5 月 8 日,有效期至 2021 年 5 月 8 日,准驾车型:A1A2;道路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件号:4501000020208003284, 初次发证时间: 2007 年 3 月 30 日, 有效期至 2020年 3 月 30 日。韦一师符合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进行道路货物运输的条件。经公安交警电脑综合信息平台查询,韦一师近两年来共有 4 次交通违法行为记录,已接受罚款 4 次。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洪梅大队现场对韦一师采集唾液进行毒品检测,结果显示为阴性,没有吸食毒品;现场对韦一师采取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结果显示为 0mg100ml,经采集韦一师血液送司法鉴定机构检验血中乙醇含量,检验结果也为 0mg100ml,没有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调查,2018 年 3 月起,韦一师出资以贷款方式购置桂 AQ3771 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及桂 AD310 挂号重型仓栅式半挂车, 后以挂靠形式将车辆登记注册在广西南宁雄昊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名下,韦一师从挂靠第二年起支付广西南宁雄昊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每年 1500 元管理费,由广西南宁雄昊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车辆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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