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讲解了应急预案管理的基本原则、管理机构及其职责、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方面的内容。该细则旨在通过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细则强调了应急预案管理应遵循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具体而言,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全省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相关工作。应急预案的编制应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和危险性分析,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具体的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确保应急保障措施到位,并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涉及高危行业的企业,如化工、矿山、建筑施工等。该细则对于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有助于提高全员安全责任意识和整体操作技能,确保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采取应对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