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数据质量评估规范讲解了政务数据质量的“五级六性”评估模型,包括数据规范性、完整性、准确性、一致性、及时性和可用性六个维度的定义和评估方法。该文件详细描述了每个维度的具体评估指标、评分方式以及指标编码规则。具体来说,数据规范性评估涵盖了格式校验和参照性校验,确保数据内容、值域和格式符合标准数据元;数据完整性评估关注数据的描述性要素、属性及关系的完整性;数据准确性评估衡量数据与客观实体特征的一致性;数据一致性评估确保数据类型、含义和内容的一致性;数据及时性评估关注数据的获取和更新情况;数据可用性评估则衡量数据的访问、检索、使用和操作水平。此外,文件还提供了数据质量的五级评级方法和评估程序,确保政务数据在汇聚、治理和共享过程中的质量得到有效管理和提升。政务数据质量评估规范适用于各级政务部门及其支撑单位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对政务数据的质量评估和管理。这些部门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机关、公共事业单位、大数据中心等。该规范不仅为政务数据的质量评估提供了明确的标准和方法,还为数据的汇聚、治理和共享提供了系统的指导,有助于提升政务数据的整体质量和应用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