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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达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24”物体打击死亡事故调查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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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锡达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24”物体打击死亡事故调查报告2022年2月24日19时30分许,无锡达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铭公司”)在位于奉贤区南奉公路与文耀路交叉口的奉贤新城10单元04-2地块项目现场进行吊运预制板作业时发生一起物体打击死亡事故,造成2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包括死者赔偿费用)470余万元。事故发生后,依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市实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若干规定(沪府规20187号),成立了由奉贤区应急管理局、公安奉贤分局、区建管委、区总工会有关负责同志等参加的无锡达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24”物体打击死亡事

2、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同时,邀请区监察委派员参加。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查阅资料、调查取证和分析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一、基本情况(一)事故单位概况无锡达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5月,注册地址无锡市滨湖区住友家园13号2-206,公司法定代表人刘翩翩,属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经营范围:许

3、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一般项目:土石方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二)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奉贤新城10单元04-2地块项目;项目地址:奉贤区南奉公路与文耀路交叉口;建设单位:上海盛力置业有限公司;总承包单位: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四局”);监理单位:上海贤森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贤森公司”);劳务分包单位:无锡市华英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英公司”)。相关单位情况1.苏州鼎言建筑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言公司”),项目总包单位中建四局向该公司租赁

4、塔吊用于项目现场吊装作业,双方签订了租赁合同。2.无锡达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该公司与鼎言公司签订了劳务分包合同,由达铭公司派遣塔吊司机和信号工至项目现场作业。(四)现场作业基本情况事故发生时现场正在进行预制板的安装,由达铭公司塔吊司机、信号工和华英公司安装工配合完成,作业流程为:塔吊司机将预制板从楼底吊运至12楼楼面,安装人员在楼面接应,待吊运至指定区域后,塔吊司机将预制板缓慢下放,安装人员将预制板孔洞对应到地面凸起的钢筋,安装到位做好支撑后解除锁扣,此时塔吊驶离。二、事故发生经过、应急救援情况(一)事故发生经过2022年2月24日14:00时许,奉贤新城10单元04-2地块项目5#楼12层进

5、行PC预制板构件吊装作业。施工作业面上由达铭公司塔吊司机方霞、塔吊信号工鲁家伟与华英公司预制板安装工饶加平、蒲英祥等相互配合作业。作业至晚上19:30时许,塔吊司机按照信号工鲁家伟指令将一块编号为YNQ1L预制剪力墙板(重量2.32t)吊运至5#楼12层2轴/E-F轴位置区域,然后由饶加平、蒲英祥在该位置将剪力墙版安装就位后,在卸除第2个吊点时剪力墙板发生倒塌将饶加平、蒲英祥压在墙下。(二)应急救援情况事故发生后由总包单位项目部管理人员张家豪及李恩慧驾车将伤者蒲英祥送往上海市交通大学附属第九医院(北院),于晚间21时40分左右送达,后于当日23时抢救无效死亡。伤者饶加平由劳务单位管理人员张伟、

6、杨鹏于19时40分左右送往上海市奉贤区中心医院救治,于19时50分左右送达,后于2月25日2:00时经抢救无效死亡。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一)伤亡人员情况该起事故造成2人死亡。死者基本情况:饶加平,男,47岁,四川省人;蒲英祥,男,54岁,四川省人。(二)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发生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70余万元。四、现场勘查情况事故现场位于项目现场5号楼12层西北侧。经现场勘查发现:发生倾倒的预制板长约2.8米,宽约1.8米,厚约20厘米,底部有7个孔洞和地面上凸起的钢筋对应,预制板上留有折断的钢制支撑杆,长约1米;地面凸起的钢筋长约20厘米,直径约1厘米,共7根排成一排与预制板孔洞对应;地面留有一根折断的钢制支撑,长约2米,与预制板上的支撑杆为同一支撑杆;现场未发现明显的血迹。五、事故发生原因及事故性质(一)事故发生的原因1.直接原因塔吊司机违反操作规程在预制板吊点锁扣仅解除一侧的情况下启动塔吊导致预制板发生倾倒,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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