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绿色食品 食品添加剂使用准则NYT392-2023.pdf

安全生产视频网
上传人:一米阳光 文档编号:418954 上传时间:2026-03-08 格式:PDF 页数:7 大小:260.5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绿色食品 食品添加剂使用准则NYT392-2023.pdf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绿色食品 食品添加剂使用准则NYT392-2023.pdf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绿色食品 食品添加剂使用准则NYT392-2023.pdf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绿色食品 食品添加剂使用准则NYT392-2023.pdf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绿色食品 食品添加剂使用准则NYT392-2023.pdf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绿色食品 食品添加剂使用准则NY/T 392-2023讲解了绿色食品生产中食品添加剂使用的系统性规范,涵盖术语定义、使用原则、具体使用规定及禁止使用清单等核心内容。该准则明确了天然食品添加剂与人工合成食品添加剂的界定标准,强调除经国家卫生健康部门风险评估确认安全的天然来源添加剂外,原则上禁止使用未通过评估的人工合成添加剂。准则修订强化了使用基本要求,重申添加剂不得危害健康、不得掩盖变质或质量缺陷、不得降低营养价值,并限定其仅在提升营养、保障稳定性、改善感官特性或便利加工储运等必要情形下使用。文件更新了规范性引用文件体系,优化了术语表述与使用原则措辞,删除原标准中过时的禁用清单表格,代之以结构更

2、清晰、覆盖更全面的附录A“生产绿色食品不应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新增面粉处理剂、被膜剂、稳定剂和凝固剂等四大功能类别的禁用品种,增列植物炭黑、司盘系列、吐温系列、偶氮甲酰胺、果蜡、松香季戊四醇酯、柠檬酸亚锡二钠、硫酸亚铁等11种具体物质,并对苯甲酸及其钠盐、肉桂醛、甜蜜素等名称表述予以统一规范;同时剔除了仲丁胺、噻苯咪唑等5种已不适用的禁用物质。准则还细化了带入原则的适用条件,明确配料中添加剂的合法带入需满足许可范围、用量合规、工艺合理及终产品含量可控等四项前提,增强了标准执行的科学性与可追溯性。绿色食品 食品添加剂使用准则NY/T 392-2023适用于绿色食品生产企业、认证机构、质量安全监管

3、人员、农业技术推广单位、第三方检测实验室以及从事绿色食品标准研究与教学的高校和科研院所。具体涵盖种植业、养殖业、乳制品、橄榄制品、乳粉、地方特色农产品加工等绿色食品全品类生产主体,尤其适用于A级和AA级绿色食品的原料处理、配方设计、工艺控制与标签标示环节。同时,该准则为农业农村部门开展绿色食品监督检查、风险监测和年度续展审核提供直接技术依据,也为食品添加剂供应商开发符合绿色食品要求的专用配料提供合规指引。对于参与绿色食品产业链的包装材料企业、复配添加剂制造商及供应链服务商,本准则亦构成其产品准入与质量声明的关键参考。此外,在绿色食品品牌建设、消费者教育及出口合规(如对接欧盟有机标准、日本JAS绿色标准)过程中,该准则具有重要的基础支撑作用。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安全标准 > 行业标准 > 农业

copyright@ 2010-2025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