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声岗位职业危害操作规程讲解了公司在井上下绞车房、通风机房、局部通风机、乳化液泵站或其他产生噪声地点的操作规范。该规程详细描述了噪声岗位的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包括上岗条件、安全规定、操作顺序等内容。在上岗条件方面,规程要求提升机司机、通风机司机、局部通风机司机必须接受职业危害防治相关知识的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4学时,并且每年需要再培训不少于2学时。在安全规定方面,规程明确指出作业场所的噪声不应超过85dB(A),当噪声超过85dB(A)时,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当噪声达到或超过90dB(A)时,还需采取降噪措施。规程还详细列出了不同职业接触时间下的噪声允许标准,最高不得超过115dB(A)。此外,规程要求在产生噪声的地点必须佩戴耳塞,并对进入岗位前后的具体操作步骤进行了详细说明,包括佩戴防声耳塞、耳罩或防声帽,检查隔音、消声设施,及时报告和处理设施故障,加强日常设备维修保养等。噪声岗位职业危害操作规程适用于公司井上下绞车房、通风机房、局部通风机、乳化液泵站或其他产生噪声地点的操作人员。这些岗位的操作人员需要严格遵守规程中的各项要求,确保自身健康和作业安全。同时,该规程也适用于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他们需要监督和指导操作人员正确执行规程,确保噪声防控措施的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