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监督管理部安全职责讲解了质量监督管理部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主要职责。该文件详细列出了质量监督管理部需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及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组织国家质量法规的宣传贯彻工作,制定并完善部门安全管理制度。文件还指出,质量监督管理部负责公司进厂原油及其他油品的入厂检验、成品油分析及环保分析等化验过程中的安全事项,制定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规程,布置和组织实施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做好化学试剂入库的验收及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树立安全生产观念,对未经培训考核的人员禁止上岗操作。此外,文件强调了质量监督管理部需对落实到本部门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指标制定管理方案并负责实施,负责本部门检测过程和服务环节中职业健康危害的个体防护和实施工作,对全公司产品质量方面的制度、办法、规定等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考核,组织编制质量规划和计划,负责原材料、包装材料等的检验,负责产品全过程质量监督检查、最终产品质量判定,并签发“产品质量合格证”,负责产品事故的调查,以及按时完成领导下达的其它临时性任务并做好相应安全措施。质量监督管理部安全职责适用于石油炼化企业及其相关行业的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特别是那些涉及原油及其他油品的入厂检验、成品油分析及环保分析的企业。该文件为这些企业的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提供了明确的安全职责指导,帮助其更好地履行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职能,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与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