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人事安全职责劳动人事安全职责1 协助培训工程师组织新入厂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凡是未经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或安全考试不合格者,不得分配到二级单位。2 负责组织新入厂员工的体检(或复查),配合职工医院组织好对职业病普查和职工的定期体检。3 负责安排对调换工种职工进行新任岗位的安全教育及考试工作,负责对特殊工种取证人员的审定工作。4 在编制岗位定员时,按国家的法规、法令、和上级的政策、规定配备安监人员。对需要 2人以上作业的特殊危险岗位,须按规定配备工作人员。5 维护职工的合法休息权和女工的合法权益。6 在职工晋升工资和评奖时,把执行安规的情况列为考评内容。7 在签订临时用工合同时,应明确有关的安全条款。8 及时向安监部门提供统计报表所需的有关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