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风险评价和控制管理制度风险评价和控制管理制度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和岗位风险控制,预防事故发生,实现安全技术、安全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生产装置、设备、设施、贮存、运输的风险评价与控制,适用于是作业现场、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与非正常情况,包括新改扩建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投产、运行拆除、报废各阶段的风险评价、风险控制、风险信息更新以及重大危险源的风险管理。第二章第二章 管理职责管理职责第三条 是风险评价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确定公司内部风险评价标准,考核、验收并指导风险评价、控制效果。第四条 负责组织本部门风险评价工作,
2、负责建立、更新本部门重大危险源档案,负责本部门风险的分析记录、审查与控制效果验收。第四条 各级岗位人员应参与风险评价与风险控制工作。第三章第三章 管理内容管理内容第五条 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风险控制活动的实施步骤(一)安全第一责任人主持风险评价活动,成立评价组织。(二)收集识别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程的有关规定,组织职工学习与之相关的内容。(三)全员以岗位为单位对作业活动进行分解。(四)以岗位为单位收集整理辨识危害因素、风险评价结果及控制措施,逐级进行讨论签字后,提交本部门评价组织。(五)评价组织成员通过定性或定量评价,确定评价目标的风险等级。(六)辨识出的重大危险源,评价组织成员必须实施现场检查,明确危险有害因素。(七)评价组织根据评价结果,确定风险评价等级。(八)根据评价结果,分析风险控制管理等级,根据管理等级对风险控制措施进行实施与管理。第六条 风险控制措施的选择选择控制措施时,应考虑:(一)控制措施的可行性和可靠性;(二)控制措施的先进性和安全性;(三)控制措施的经济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