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目标管理监督检查制度安全目标管理监督检查制度1、安全生产目标逐级分解,并签订责任合同后,必须加以贯彻落实,而监督检查是贯彻落实的重要手段,为此,特制订本制度。2、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建立,以上制度、规程执行如何;劳动保护设施是否按规定提取并正确使用;安全网络是否健全,专兼职人员是否按规定配齐;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是否树立起来等。3、监督检查方法:采取逐级检查,层层监督,突出重点,全面兼顾的办法。公司由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每年对下属各分公司、工程部进行 12 次检查,并针对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进行专项抽查,
2、限期解决存在的问题,将安全生产提高到全新的水平。各分车间、工程部必须严格按照公司制订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规程抓好安全工作,并可根据各单位具体情况和不同工程的类别,制订实施细则,严格监督执行。各车间和专兼职安全员,对公司各车间和工程部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必须身体力行加以落实。4、按照奖优罚劣的原则,对安全目标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先进典型,应及时总结经验,组织交流;先进人物应按照公司与各单位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合同书规定予以奖励,反之,应给予经济处罚。所属单位与下属车间、车间与班组、班组与个人也应逐级签订安全目标责任合同,优奖劣罚。5、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签发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的要求限期,不得顶着不办,否则按规定给行政的和经济的处罚,如因此造成重大伤亡事故,要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6、本制度在实践中不断修正完善。希望所属单位在执行中提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