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制度讲解了为提高全体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增强其领导安全生产的能力,促进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而制定的培训制度。该制度明确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具体范围,包括煤矿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各班组长及其他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参加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组织的安全培训,通过考核并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未取得该证书的人员不得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因工作或任职需要外出学习、培训的人员由矿长确定,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派外培训的人员需将证书交到安全培训科存档备案,如考试不合格,所有费用自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制度适用于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包括分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安全、生产技术、通防、机电、地测、调度等部门负责人、各班组长及其他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人员。该制度旨在确保这些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从而提升煤矿企业的整体安全生产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