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讲解了企业在新建、扩建、改建等工程项目中必须确保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措施、职业卫生和环境保护设施项目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或使用。该制度要求在项目筹建阶段,企业必须派出专业人员、安全监察、劳动保护、职业卫生与环境保护等人员参与安全评价、可行性研究与设计方案的审查,并参加施工检查和竣工验收。安全技术部门需在整个施工及竣工验收过程中进行检查和监督,确保竣工验收合格后,相关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试车、同时投入生产与使用。施工过程中,主体工程的进度、质量和安全工程必须同步保证,资金投入也应同步进行。对于不符合投产条件的工程,若总经理同意投产,将承担由此引发的安全事故责任。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适用于各类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的企业,特别是涉及劳动保护、安全技术、职业卫生和环境保护的项目。该制度不仅为企业提供了具体的实施指南,还明确了各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确保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