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工地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规定1、施工现场道路、车辆交通实行统一管制。2、进出施工生产现场的任何车辆必须接受执勤保安人员的严格检查,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3、工程车辆须保持良好的运输状况,否则取消在施工现场的运输资格。4、车辆驾驶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应遵守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出驾驶室要戴好安全帽,着装符合要求等。5、任何车辆不得随意停靠、不得占道,应严格遵守施工现场或道路的交通管理规定。6、履带式起重、运送车辆,严禁在砼路面油路面上不采取任何保护措施行走。7、道路切断或破坏处应设警示和道路走向标志,夜间加装红色信号灯并在断路区域周边设防护栏。10、为保证道路畅通,禁止任何单位在通行的道路上摆放物品或用做施工场地,不得在道路上随意丢弃垃圾等杂物。11、对驶入施工现场的车辆进行限速行驶,时速不得超过 15 公里,特殊车辆时速不得超过 5 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