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和分析制度讲解了公司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和分析的具体规定,涵盖了事故统计的范围、内容以及特殊情况的处理方法。该制度明确指出,所有发生在公司办公区、生活区、车间、库房及危险品装卸、搬运、操作等环节的伤亡事故,因管理不善或安全防护设施不健全造成的职工伤亡事故,都需报告和进行统计和分析。公司还规定,救援车辆和司机在执行任务时发生的伤亡事故,以及职工乘坐公司交通工具外出执行任务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均需报告统计。对于因违反劳动纪律而发生的伤亡事故,只要与企业设备有关,也需报告统计。职工负伤后30天内死亡的,按死亡事故报告统计,超过30天的不再补报。职工因病导致受伤或死亡,经县级以上医院诊断和劳动安全监察部门调查确认为个人疾病造成的,不按因工伤亡事故报告统计。涉及多个主体的伤亡事故,由主要责任方负责报告统计,责任不清时由公司暂时统计并注明事故详情。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和分析制度适用于各类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尤其是涉及危险品装卸、搬运、操作等高风险作业的企业。该制度不仅适用于公司的办公区、生活区、车间和库房,还特别适用于救援车辆和司机在执行任务时的安全管理。通过详细规定事故报告和统计的内容与流程,该制度有助于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减少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