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快报制度事故报告是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与之有关的伤害和损失,吸取教训,防止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特制定本制度:一、 发生重大行车或场地事故,及时在 2 小时内上报公司管理部门和公司所在地安监部门;二、 重特大事故发生后,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上级及时如实报告事故情况,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三、 接到事故报案后,不得瞒报、漏报、错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当事人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四、 重大事故在接到报案后 3 小时内报告;五、 一般事故要在 12 小时内报告并备案;六、 轻微事故要在 24 小时内报告并备案;七、 事故结案一个月内,积极上报赔付手续,按照保险公司的承诺,压缩赔付时间;八、 要准确、及时、规范的填报安全统计月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