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关于有限空间的各项问题答复汇总讲解了有限空间的确认标准、应急物资配置要求、特定设备是否属于有限空间、法规适用范围、风险分类管理、警示标志设置以及发包作业资质等问题。文中指出,有限空间应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9号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判断,人员需进入且存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才被视为有限空间。对于应急物资的配置,工贸企业应根据自身特点配备相关装备,这些物资可以在集中存放点存放,但不能在作业前临时配备。关于特定设备,如大型双开门烘箱,除非涉及内部检修,否则一般不视为有限空间。此外,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不适用于化工企业。针对风险分类管理,虽然没有明确的分类管理办法,但可以通过分级审批或采取不同风险管控措施来实现。警示标志的设置应遵循相关规定,即使未进行作业,也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关于发包作业资质,目前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部分地区按特种作业进行管理。应急管理部关于有限空间的各项问题答复汇总适用于工贸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负责人及一线操作人员,尤其适用于那些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该文档提供的详细解答有助于企业更好地理解和执行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要求,确保作业过程中的人员安全和合规性。